什么是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協議公證則是指男女雙方將上述婚前財產協議向公證處申請公證,公證處依照法定程序對該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一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協議與婚前財產公證是什么關系?
很多人認為沒有經過公證的協議就沒有法律效力,這是一種誤解,只要男女雙方對婚前、婚后財產的歸屬、處分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內容不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也就是說婚前財產協議不以“公證”作為為生效的前提條件。
什么情況下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
由于傳統觀念影響、對婚前公證的法律和社會意義認識不足等因素制約,很多人認為作婚前財產公證很傷害夫妻感情,所有不愿意作婚前財產公證。目前,婚前財產公證對大多數人并不合適。有三種情況可以作婚前財產公證:
一、夫妻婚前財產數額差距巨大,收入懸殊。
結婚往往牽涉到整個家庭的利益,為了防范風險,可以作婚前財產公證。
二、雙方均屬再婚,各帶孩子。
在前一次婚姻中受到了或多或少的打擊,在第二次結合之前,為防患于未然,保護自己的財產和子女的利益,保證夫妻忠誠,可以作婚前財產公證。
三、一方或者雙方負有婚前債務。
一方的婚前債務應當由負有債務的一方償還,為了避免雙方的財產無法分清而被執行還債,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什么財產有必要婚前財產公證?
除了不動產,如房子、汽車、存折等,等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的以外,產權不易證明的,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也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因為這些財產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很可能要算共同財產。
那么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呢?
第一步 準備材料。
需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1.雙方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2.與婚前財產協議內容有關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3.婚前財產協議書。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另外,《公證程序規則》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應當事人的請求,公證機構可以代為起草、修改申請公證的文書。”
第二步 提出申請
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需要找一家公證處(當地的公證處就可以),并且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受理審查
公證處受到申請后,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受理后,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會按照規定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員就協議的內容進行審查,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是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否有被欺騙、脅迫等情況。公證員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當場簽名
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履行完畢。
第五步 領取公證書
在前面的工作做完后,雙方就可以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了。如果雙方不方便到公證處領公證書,可以預交郵費后由公證處郵寄送達公證書。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應當具備哪些內容?
第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等自然情況;
第二,婚前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
第三,上述財產的歸屬;
第四,使用、維修、處分的方式;
第五,其他約定。如對婚前財產孳息歸屬的約定,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如約定貴未成年子女所有),對財產的保管、使用也要作出具體的約定等。
馬強律師個人簡介:什么是婚前財產協議?
一般來說,婚前財產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財產的歸屬所作的約定。約定的內容可以是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財產協議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根據本條的規定,對婚前、婚后財產所有權的歸屬所作的約定既可以在婚前辦理,也可以在婚后均可,不受婚姻登記與否的限制。
婚前財產協議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如采取口頭形式,其效力判定以雙方均認可為條件,因為口說無憑,很難舉證證明雙方有口頭的約定。所以,為了避免將來發生糾紛,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本文的婚前財產公證一般指是男女雙方在婚前對婚前、婚后財產所作的約定。
什么是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協議公證則是指男女雙方將上述婚前財產協議向公證處申請公證,公證處依照法定程序對該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一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協議與婚前財產公證是什么關系?
很多人認為沒有經過公證的協議就沒有法律效力,這是一種誤解,只要男女雙方對婚前、婚后財產的歸屬、處分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內容不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也就是說婚前財產協議不以“公證”作為為生效的前提條件。
什么情況下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
由于傳統觀念影響、對婚前公證的法律和社會意義認識不足等因素制約,很多人認為作婚前財產公證很傷害夫妻感情,所有不愿意作婚前財產公證。目前,婚前財產公證對大多數人并不合適。有三種情況可以作婚前財產公證:
一、夫妻婚前財產數額差距巨大,收入懸殊。
結婚往往牽涉到整個家庭的利益,為了防范風險,可以作婚前財產公證。
二、雙方均屬再婚,各帶孩子。
在前一次婚姻中受到了或多或少的打擊,在第二次結合之前,為防患于未然,保護自己的財產和子女的利益,保證夫妻忠誠,可以作婚前財產公證。
三、一方或者雙方負有婚前債務。
一方的婚前債務應當由負有債務的一方償還,為了避免雙方的財產無法分清而被執行還債,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什么財產有必要婚前財產公證?
除了不動產,如房子、汽車、存折等,等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的以外,產權不易證明的,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也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因為這些財產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很可能要算共同財產。
那么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呢?
第一步 準備材料。
需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1.雙方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2.與婚前財產協議內容有關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3.婚前財產協議書。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另外,《公證程序規則》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應當事人的請求,公證機構可以代為起草、修改申請公證的文書。”
第二步 提出申請
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需要找一家公證處(當地的公證處就可以),并且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受理審查
公證處受到申請后,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受理后,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會按照規定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員就協議的內容進行審查,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是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否有被欺騙、脅迫等情況。公證員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當場簽名
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履行完畢。
第五步 領取公證書
在前面的工作做完后,雙方就可以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了。如果雙方不方便到公證處領公證書,可以預交郵費后由公證處郵寄送達公證書。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應當具備哪些內容?
第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等自然情況;
第二,婚前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
第三,上述財產的歸屬;
第四,使用、維修、處分的方式;
第五,其他約定。如對婚前財產孳息歸屬的約定,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如約定貴未成年子女所有),對財產的保管、使用也要作出具體的約定等。
馬律師個人簡介:http://www.64tz.com/news_xiangxi.asp?id=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