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學英語的七個關鍵: 1.創造英語環境 關于如何自學外語,我的第一個意見就是:若要以“五會”為目標,就必須想方設法獲得或創造一定的外界條件,尤其是聽外語的條件。 2.創造英語聽說機會 就培養聽、說能力而言,更必須通過磁帶等方式多聽到外國人的聲音,熟悉他們地道的英語語調及說話習慣。 3.系統了解英語語法 自學英語者需要認真學習一兩本語法書。此外,在我們對英語掌握到一定程度之后,應該學習一本外國人用英語寫的語法書。 4.逐漸提高閱讀能力 精泛并舉,雙管齊下,就可較迅速而扎實地提高閱讀能力。 5.善于利用工具書 在沒有老師的情況下,一本好辭典就是我們最好的、最起碼不可少的“良師”了。 6.自學英語的寫與譯 在選材時要注意,以選用文學體裁的東西為好。文學作品的語言最為豐富,最接近生活,最能體現一個民族語言的特色與精華。 7.專業外語學習 不論我們的最終目的是學哪一種ESP(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s),我們仍要從基本語音、語法和核心詞匯學起。
關鍵詞:自學; 英語; 能力 “自學”,顧名思義,就是不在學校學,也沒有老師經常指點,全靠自己學習。古今中外,在困難條件下,靠自己勤奮攻讀、深入鉆研而做出學問,甚至大有貢獻者,在文學藝術界、科學技術界均不乏其人。在外語學習方面,革命導師已為后輩留下了榜樣。馬克思曾自學幾種外語,其中包括英語及俄語。列寧同他的革命伴侶克魯普斯卡婭在共度流放生涯時也曾自學英語。在我國向“四化”建設和改革開放進軍的新長征途中,在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宏偉事業中,也已出現不少刻苦自學外語而有所成就的青年。事實證明,自學外語是可以做到的。
一、 創造英語環境 我們必須看到,語言歸根結底是人們交流思想以進行社會交往的工具。其本身的屬性,就決定了它最好是能在一定形式的共同使用中來學習。特別是當我們想要全面地學習一種語言,即從聽、說、讀、寫以至于譯五個方面來學習并掌握它,即達到“五會”時,若只是一書(教科書)在手,毫無外界的條件,那是會很困難的。所謂外界條件,包括老師(或比自己先走幾步的人)間或的指點(口頭或書面)、英語電視廣播節目、電腦網絡資料、錄音機及磁帶、收音機、參考書、工具書以及一定的閱讀材料等。我們知道,馬克思時常把自己用英語寫的文章寄給恩格斯請他改正(當然也包括內容方面);列寧和克魯普斯卡婭雖經過一段認真的自學,但初到倫敦時卻發現自己所說的英語無人能懂,而當地人講的話他們也如聞天書,因而不得不通過各種途徑從頭學習口語。可以想象,要學習英語發音和朗讀,卻從來沒有聽到過任何人或人們通過機器(電腦、電視、磁帶或收音機等)發出這些聲音,單憑文字上對發音器官位置的描述,怎能正確地學好語音呢?沒有聽到英語的機會,如何學會聽懂英語?至于只以培養閱讀能力為目的者,至少要把自己所閱讀的東西在心里念出聲音來吧(哪怕念得不準確)。否則,即使閱讀也是很困難、很緩慢的。因為所謂“看書”,即閱讀,其實就是不出聲地“念”。因此,關于如何自學外語,我的第一個意見就是:若要以“五會”為目標,就必須想方設法獲得或創造一定的外界條件,尤其是聽外語的條件。 二、 創造英語聽說機會 對自學英語者來說,倘還可以利用電視、廣播、磁帶、網絡等得到一定的“聽”的機會,則“說”英語的機會就更少了。在這種情況下,不妨試一試下述這些方法: (一) 盡量將聽和說的練習結合起來。 在我們聽磁帶時,首先要把內容聽懂,切忌對意思還不太理解,就單純從學習語音語調的角度去模仿。一遍不懂,可以多聽幾遍。在聽懂以后,就可以進行模仿。先是聽一句,說一句;然后聽一段,說一段,最后達到復述全文。倘我們對語音要求比較高,就可以一句一句地來模仿,直到惟妙惟肖。我們在聽一段對話或一段文章或故事時,要“身臨其境”地聽,一邊聽,一邊頭腦里有一幅所聽內容的圖畫或人物的形象。這樣,所聽的東西,就會在頭腦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就有助于把聽到的東西更好地轉化為自己口頭掌握的東西。(二) 利用背誦提高口語 實在沒有他人一起來練習會話時,要想培養口語能力,就只好多用背誦的辦法。背課文,背對話(一個人充當幾個角色),背得滾瓜爛熟。但不能停留在背誦上,而要逐漸轉為“說”,即在背誦的基礎上有所發展,逐漸由少而多地加入一些自己的話。內容和語言都可以有所變化,從“照本宣科”發展到靈活運用。這樣,就可以將課文或會話材料從書本和磁帶上的“死”的東西,逐步轉化為自己的“活”的語言。 (三) 選擇適用的口語教材 自學英語會話,就要選擇一本適用的口語會話課本。目前不少英語自學者選擇各種國外教材。這些教材,各有其特色及優缺點,都可以用。但對初學英語會話者來說,還是先用國內出版的、結合我們自己日常生活的會話課本為好。這種日常生活題材還可以包括我們在工作中接觸外國友人的場景等。這樣,題材內容比較熟悉,學到的語言也可以在實際生活和工作中加以運用,能夠獲得較好的學習效果。當然,我們決不排斥使用國外教材。相反,在我們學習外語的過程中,還應該盡可能早地接觸國外編寫的教材,由淺入深,逐步過渡到以原文教材為主。就培養聽、說能力而言,更必須通過磁帶等方式多聽到外國人的聲音,熟悉他們地道的英語語調及說話習慣。 三、 系統了解英語語法 自學英語者必須系統地學習一兩本英語語法書。 只靠教科書中的語法注釋和練習是不夠的。要把一本語法書從頭到尾讀一兩遍,對英語語法有一個全面的概念。然后,再一章一節地仔細閱讀,學習運用這些語法規則。這樣,在對英語語法的整體有一個全面了解的基礎上,再分別深入學習其各個局部,就會掌握得更為深入。更重要的是,要將語法規則運用到語言實踐中去,切忌死背語法規則條文,“為語法而語法”。總之,要以語法規則來提高我們語言實踐的水平,又要在實踐中更深入地掌握語法。 英語語法,一般分為詞法和句法兩部分;先敘述詞法,后敘述句法。在語言實踐中,這 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學習語法時,固然有必要將詞和句分章分節地學習,但必須注意詞和句的關系。例如,在學習詞類時,就必須弄清楚什么詞類在句子中可以擔當什么成分,又如何因在句中所處的地位而引起什么詞形的變化;而在學習句法時,也必須從句法的角度,來弄清什么樣的句子成分需要什么詞類的詞來擔當,以及所要求的詞形變化等。尤其重要的是,學習動詞就必須弄清不同的動詞所要求的句型(verb pattern)。舉個簡單的例子: I asked him to do that. 我要(請求)他那樣做的。 動詞ask在這里所要求的句型是: “及物動詞+賓語+動詞不定式(作賓語的補語)”。 同樣,tell(告訴),order(命令),beg(乞求)和want(要)等動詞都可以用這個句型。但是,換一個在漢語中和“請求”、 “告訴”、“命令”、“乞求”和“要”等動詞在用法上同屬一類的詞“阻止”來表達“我阻止他那樣做”時,說I stopped him to do that 就大錯特錯了。在英語中,這句話的正確表達是: I stopped him (from) doing that. 動詞stop在這里所要求的句型是: “及物動詞+賓語(+介詞from)+動名詞” 同樣,和stop在本句中的意思“阻止”差不多的詞prohibit(制止)和prevent(阻止)都要求這個句型,而不能用和ask, tell,beg或want同樣的句型。然而,另一個和stop,prevent,prohibit意思也差不多的詞forbid(禁止、不準)卻又要求與ask,tell,beg和want等詞同樣的句型,而不是和stop,prevent,prohibit同樣的句型,即要說: I forbid you to do that. 我不準你那樣做。 I forbade him to do that. 我當時禁止他那樣做的。 這些錯綜復雜的情況,的確有些使人不易理解。但任何英語動詞都有其習慣用法,都要求某些特定的句型,我們不能任意變動。舉這些例子,主要是說明詞法和句法實際上是不能分開的。這在自學英語時要特別注意。 總之,自學英語者需要認真學習一兩本語法書。此外,在我們對英語掌握到一定程度之后,應該學習一本外國人用英語寫的語法書。在傳統的語法書中,C. E. Eckersley和J. M. Eckersley合編的 A Comprehensive English Grammar (for Foreign Students,譯為《綜合英語語法》),雖似老一些,但卻是比較實用的一本。 四、 逐漸提高閱讀能力 (一) 閱讀要精泛并舉 精,就是精讀,要少而精;文章要短,要讀得細致。要利用辭典等工具書,把篇中主要詞語尤其是動詞以及動詞短語的含義、用法搞清楚,能夠復用,并學習篇中有用的句型和新的語法現象。更進一步,還可以寫寫段落大意、摘要(precis)等。所謂泛,就是大面積地閱讀。這時,不一定個個生詞都查字典,可以通過詞語在大量篇幅中、在不同的上下文中的重復出現來逐漸掌握其含義及用法。精讀材料可選用較難的;泛讀材料應較易,以利于快速大量閱讀。這樣,精泛并舉,雙管齊下,就可較迅速而扎實地提高閱讀能力。 (二) 要逐漸過渡到閱讀原文 要提高閱讀理解力,就必須閱讀原文,或從原文的簡寫本逐漸過渡到原文,而不是閱讀漢譯英的文字。翻譯文字,一則內容熟悉,二則譯文多少要受到漢語的影響,不能真正提高閱讀理解力。有時甚至會造成一定的假象,以為自己英語閱讀水平已經很高,實則遇到哪怕相當淺近的原文,就會感到困難,生詞全部查過,仍舊不知所云。初學英語者,宜大量閱讀經過簡化的原文小說或故事、英美文學名著等。這些簡易讀物,雖經改寫,仍保持原作的風格,文字也力求多用原文。同時,它們改寫的程度不同,我們可以按其難易程度,由淺入深,按順序讀下去,逐漸過渡到讀原著。 (三) 關于精讀 要精讀一篇文章,首先要通讀一遍弄懂大意,然后就可以弄清詞語的含義。倘對某些句子理解有困難,就需要分析語法結構。而這兩者,如前所述,又是互相聯系的。在分析一個簡單句時,要根據詞類和詞形以及句子結構,找出主謂關系,再分析其他詞在句中的作用( 定語、狀語等)。倘是較長的復合句或主從句等,則應先把各個分句(clause)找出來,再按連接詞的情況以及各個分句的意思,來確定各分句之間的關系,弄清確切的含義。 現在,我們引兩段文章,來試著分析一下如何通過理解詞意和句子結構來讀懂。以下這段取自當前相當流行的一本書《哈利·波特和魔法石》。 Mr. and Mrs. Dursley, of number four, Privet Drive, were proud to say that they were perfectly normal, thank you very much. They were the last people you'd expect to be involved in anything strange or mysterious, because they just didn 't hold with such nonsense.Mr. Dursley was the director of a firm called Grunnings, which made drills. He was a big, beefy man with hardly any neck, although he did have a very large mustache. Mrs. Dursley was thin and blonde and had nearly twice the usual amount of neck, which came in very useful as she spent so much of her time craning over garden fences, spying on the neighbors. The Dursleys had a small son called Dudley and in their opinion there was no finer boy anywhere.—from Harry Pa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 by J. K. Rowling 首先,這小說開宗明義的一段,立刻會引起我們閱讀的興趣和好奇心。夫婦兩個,為什么要申明自己是“完全正常的,請不必多費心(thank you very much)”呢?第二句,雖另起一句,但實際上還是他們自己驕傲地自我表白的話,顯然不是作者的觀點。他們為什么要申明自己決不會“卷進任何怪誕神秘的事情中去”?加之,得斯利先生是一位粗壯的大胡子先生,但卻沒有脖子。他的太太則是金發碧眼,長著一個比一般人長一倍的脖子。這個長脖子可派上了大用場,是專門用來伸到圍墻上邊去窺探鄰居的隱私的。(請注意,文中用的是復數的neighbors!)而他們的小兒子Dudley,在父母眼中,可是百里挑一。 看了這段文字,大概所有的讀者,無論老少,都會被喚起好奇心,決心要繼續讀下去了。 既是精讀,就可以在了解大意的基礎上讀得精一些。 有心人會注意到,在當代英語中,Mr.和Mrs.等頭銜后面的句號常常省去了。大寫的詞一般不是人名,就是地名。顯然Privet Drive是個街名。用植物的名稱來作地名、街道名的古今中外皆然。但作街道解的詞很多,有street,boulevard,avenue,path 等。Drive作街道解,來自drive這個詞的動詞詞意。過去,趕著牲口去趕集,動詞是drive,慢慢地,這條專門趕牲口的道兒,就稱為drive (路、道)了。以后,兩邊蓋了房子,通了馬車,進而是汽車,就成了一個小城市的一條街了。這就是drive作街道解的來由。像北京的珠市口,是原來的豬市口的美稱(不過羊市大街沒改)。 下面文中,thank you very much是現代英語結構中的一種慣用法,即不帶引號的引語。Dursley夫婦倆既然常常驕傲地宣稱他們一家都是很正常的人,總是因為常常會有好心的鄰居們關心他們,因此“多謝各位(關心)”。 這里to be the last (people) to be (involved in...)是一個很有用的句型,意思是“最不會卷入到任何古怪神秘的事情當中去的人”。按此句型,我們可以說: Wang Ping is the last student to be late for school. 王平是最不可能上學遲到的人。 She is the last person to become a surgeon, for she's afraid of seeing bleeding. 她看見流血就害怕,因此是最不可能成為一名外科醫生的。 查一查字典,可以知道to hold with意思是“贊同(某種說法)”,而用于像本句這樣的否定句中,意為“不能容忍”。hardly是一個很有用的詞,學會用這樣的詞,英文會長進一小步。當然,首先要弄清,它不是形容詞hard的副詞形式;hard本身也是副詞(He works very hard)。hardly是“簡直不、完全不”的意思,是一種語氣比較婉轉的否定說法。 例如: I can hardly believe it! 真不敢相信! 在試讀了一下這篇當代作品的首段后,我們再選一段雖然寫在19世紀但屬古典派英國著名女作家夏洛特·勃朗特的小說《簡·愛》第一章第一段分析一下: There was no possibility of taking a walk that day. We had been wandering, indeed, in the leafless shrubbery an hour in the morning; but since dinner (Mrs. Reed, when there was no company, dined early) the cold winter wind had brought with it clouds so somber, and a rain so penetrating, that further outdoor exercise was now out of the question. — from Jane Eyre, by Charlotte Bronte 首先,要把全段從頭讀完。 然后查出生詞。possibility, wander(要看清楚不是wonder),leafless shrubbery, somber等詞意思比較清楚,容易查明。company一詞,在辭典里有“交際,交往,陪伴”、“客人,同伴,朋友”、“一群,一隊,一伙”、“公司,商號”、“連隊”等多種意思。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必須結合上下文來判斷應取其中哪一條解釋。這里不難看出,company是客人、朋友的意思。 penetrating一詞,可以看得出是動詞的-ing形式,但在查字典時也不妨看一看它是否會像interesting一樣,是一個形容詞。仔細一查,果然如此。意思有“穿透的,貫穿的”、“尖銳的(目光)”、“響亮的(聲音)”、“深的(傷口)”等,但辭典中沒有以a penetrating rain為例。這時,就需要查一下這個詞的原形動詞penetrate的基本意思——穿透。把這個意思和rain結合起來,不難看出a penetrating rain就是“一場細密的、可以淋透一切的大雨”。最后一句中,further outdoor exercise不難理解;對out of the question倘若不懂,查question一詞,便可得到“out of the question(不可能的,辦不到的;不必談的)”這一解釋。詞意基本弄清(并不一定已完全弄清)后,就應分析句子結構。初學者對第一句中of taking a walk這一“介詞+動名詞及其賓語以構成定語短語(修飾possibility)”的語法現象可能感到生疏,但由于句中的詞的意思都是清楚的(to take a walk:散步),因此,這句話的意思不難理解。在閱讀中,這種“介詞+動名詞”組成短語來做定語的例子見得多了以后,對這一語法現象也就會逐漸有感性知識了。下面一句We had been wandering...,對于學過現在完成進行時態的人來說,是不難推斷出它的意思的。后半句(分號以后)結構比較復雜,但只要學過so... that...(如此……以致……),再仔細找出謂語動詞had brought的賓語是clouds和a rain之后,還是可以把這后半句的意思弄清的。當然,對這種結構的真正掌握,則需要在今后的大量閱讀中反復見面,方能做到。 上面這段原文的漢譯是: 那天再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的確,早上我們曾在枝葉凋零的灌木叢中閑逛了一小 時;但是,自午飯之后(沒有客人時,里德夫人午飯吃得較早),襲人的冬風就帶來如此陰沉的烏云和透人衣衫的大雨,以致再想做些戶外活動是根本辦不到了。 原文經簡化,不算太難。當然,并不說明Jane Eyre全書就只是這個難度。初學者仍以從原著簡寫本讀起為好。舉這個例子,只是說明我們在掌握了一定的語法和詞語之后,借助辭典,是可以盡早開始較廣泛的閱讀的。不要初看覺得很難,就畏縮不前。附帶提一下,要確切地理解一個讀物,對有關的背景知識的了解也是很重要的。 五、 自學英語的寫與譯 學習寫和譯,最好能有老師批改,但這在農村及邊遠地區是不易做到的。怎樣才能“無師自通”呢?這里推薦幾種方法。 (一) 模仿 模仿,也可以稱為“描紅”——像小學生初學寫字時用毛筆涂描紅字一樣。找一篇文字比較精練而自己也比較喜愛的短文(或長篇中的一段),在仔細學習了它的結構、筆法、修辭等之后,就類似的題材自己寫一個短文。例如,倘原作是對一個兒童的描述,則我們可取生活中熟悉的一個孩子為典型,模仿原作的文章結構、用詞組句,自己來寫一篇。在古今中外文壇上,曾有不少大師在少年習作時采用過這個方法。英國19世紀文豪、膾炙人口的《金銀島》的作者史蒂文森(R. L. Stevenson,1850—1894)就曾說過他從這種習作方式中受益很多。 (二) 復述 在熟讀一篇或一段文章之后,丟開原文,憑自己對文章內容的記憶,用自己的語言將它復述下來。開始時可以是由單句列成的提綱,進而發展為內容摘要、故事梗概、較詳細的復述,甚至進而加上自己的評論。不要逐句照抄,那就成了“默書”。但開始練習復述時,可以較多地利用原文中的詞、句,逐步轉為更多地用自己的語言。例如,原文倘是用第一人稱(I,we)寫的,我們可以改用第三人稱(he,she,they)來轉達;直接引語可轉為間接引語;長句可拆為短句;倒敘處可以順過來;原作中省略的描述可以補充進來;次要的情節又可以省去。這種習作方法的好處,就是在內容和語言上均有所依據,不致憑空寫來,錯誤連篇,而又無人批改。這種將寫和讀聯系起來,在讀的基礎上練習寫作的方法,可使我們隨著讀物水平的提高,逐漸提高寫作的能力。至于將劇本內容用敘事體寫成故事,那就是很高深的寫作了。英國18世紀作家蘭姆姐弟(Charles Lamb和Mary Lamb)寫了不少小說和書信,今天卻主要是以他們的《莎氏樂府本事》(The Tales from Shakespeare)而為后人所知。 (三) 自我修訂 既乏老師批改,就要充分發揮自己的力量。寫好一篇習作后,應自己從語法、用詞、結構、內容等方面反復加以審析、推敲,改正錯誤,提高質量。不只訂正一遍,而是多遍。還可以把寫好的東西保存起來,在經過又一段學習之后,例如三兩個月,再拿出來,以自己有所提高的外語來修改自己過去寫的東西。 (四) 比較譯文 現在已經陸續出版了一些我國古典和近代小說的英譯本,還有不少英語雜志譯載政府文件、報刊文章和短篇小說等。我們在具備了一定的語法和詞匯基礎、并且進行了一段前面所建議的寫作練習之后,可以選一本內容比較淺近的小說(或其他文字),先不要讀它的英譯,而是選一段落自己學譯。在經過自己多次修改后,再和英譯本進行比較。不要僅只草草對比一下,而是要仔細研究別人的譯法比自己的譯法好在何處,或自己有何錯譯。然后,再把這段譯文當成讀物來學習,學習其中自己覺得新鮮的東西。在選材時要注意,即使今后自己準備從事政論或新聞文章的英譯工作,也不要急于選用報紙社論等體裁的東西來試譯。我個人意見,還是以選用文學體裁的東西為好。政論或新聞文章,要比文學作品容易翻譯得多;但文學作品的語言最為豐富,最接近生活,最能體現一個民族語言的特色與精華。學著翻譯文學作品,對提高英語水平是最扎實的訓練。當然,文學作品的文章也有淺近與高深之別。我們嘗試翻譯時,選材可由淺入深。例如,初學翻譯者不妨從兒童故事等文字淺顯的東西入手;貿然翻譯魯迅先生的作品,十之八九是要碰壁的。 以上建議的從“描紅”到比較譯文等學習寫、譯的方法,都是提供給實在找不到老師請教的自學者參考試行的。此外,現在出版了不少指導青年人如何學習寫作(漢語習作)的書,其中的道理對我們學習英語寫作也是有幫助的。 六、 善于利用工具書 在沒有老師的情況下,一本好詞典就是我們最好的、最起碼不可少的“良師”了。 使用詞典,要注意下述幾件事: (一) 至少有一本“可用的詞典” 即使對初學英語者,一本所謂袖珍小字典,也是絕對不夠用的,有時甚至還會害人。同樣,我們也決不能單純依靠教科書里的“生詞表”。一般小字典或“生詞表”,只簡單地給一兩個漢語解釋,并不告訴我們怎樣使用一個詞,而后者卻是最重要的。一本可用的詞典,必須提供一個詞的讀音、詞形變化、詞類、基本詞義和各種轉義、與其他詞的搭配、與其他詞組成的短語和習語以及例句等;倘是動詞,還必須指出它在句子中所要求的各種句型。(至于詞源,則不是每本詞典都必須注明的,初學者也不必深究。)有志學好英語者至少應當有一本這樣的詞典。 (二) 盡早使用“英英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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