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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 |
作者:河北石家莊證券律師編輯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dl735.cn
時間:2010/7/26 11:17:00 |
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
(中證協發[2006]289號)
各證券公司:
為適應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需要,規范融資融券合同內容,保護證券公司與客戶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等規定,我會組織業內制訂了《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以下統稱《必備條款》),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現予發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融資融券合同是證券公司與客戶據以建立法律關系,約定權利義務,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活動,明確爭議解決方式的法律文件。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試點證券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必備條款》的規定,制訂本公司融資融券合同的標準文本,對在融資融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項加以明確約定;標準文本可以按融資合同、融券合同分別制訂,也可以按融資融券合同統一制訂。
二、試點證券公司可以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和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管理的實際需要,在制訂本公司融資融券合同標準文本時,對《必備條款》的內容做必要增加和補充,也可做文字和條文的變動。但增補、變動內容不得與《必備條款》的規定相抵觸。
三、試點證券公司制訂的融資融券合同標準文本應當詳細、具體,不得再采取簽署補充協議等方式對有關事項加以約定。融資融券合同標準文本在使用前應報我會備案。
四、試點證券公司應按照我會規定的式樣,制作融資融券交易所需的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卡,并交付客戶。
附件: 1、《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 2、《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3、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卡式樣。
中國證券業協會 二oo六年九月五日
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
第一條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應當與投資者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合同應載明當事人姓名、住所等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投資者,下同):姓名(或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件號碼、聯系方式等。
乙方(指證券公司,下同):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
第二條 合同應載明訂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據。
第三條 合同應對融資融券交易所涉及的信用賬戶、融資與融券交易、擔保物、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強制平倉等專業術語進行解釋或定義。
第四條 合同應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追骄哂泻戏ǖ娜谫Y融券交易主體資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情形。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載明批準文件名稱及文號),具有從事融資融券業務的資格。
(二)甲乙雙方均自愿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ㄈ┘滓译p方用于融資融券交易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甲方向乙方提供擔保的資產未設定其他擔保,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
。ㄋ模┘追匠兄Z如實向乙方提供身份證明材料、資信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材料,并對所提交的各類文件、資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甲方同意乙方以合法方式對甲方的資信狀況、履約能力進行必要的了解,并同意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監管部門、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單位報送甲方的融資融券交易數據、信用證券賬戶注冊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
。ㄎ澹┘追阶孕谐袚谫Y融券交易的風險和損失,乙方不以任何方式保證甲方獲得投資收益或承擔甲方投資損失。
。┘追匠兄Z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各項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合同應載明開立信用賬戶的有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追较蛞曳缴暾堥_立實名信用證券賬戶,作為乙方“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于記載甲方委托乙方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甲方用于一家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信用證券賬戶只能有一個。甲方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姓名或名稱應當一致。
(二)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在商業銀行開立實名信用資金賬戶,作為乙方“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于記載甲方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甲方只能開立一個信用資金賬戶。
第六條 合同應約定融資融券特定的財產信托關系,具體如下:
。ㄒ唬┬磐心康。甲方自愿將保證金(含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下同)、融資買入的全部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全部資金以及上述資金、證券所生孳息等轉移給乙方,設立以乙方為受托人、甲方與乙方為共同受益人、以擔保乙方對甲方的融資融券債權為目的的信托。
。ǘ┬磐胸敭a范圍。上述信托財產的范圍是甲方存放于乙方“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和“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內相應的證券和資金,具體金額和數量以乙方“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和“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實際記錄的數據為準。
。ㄈ┬磐械某闪⒑蜕。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甲方對乙方“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和“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內相應證券和資金設定的信托成立。信托成立日為信托生效日。
(四)信托財產的管理。上述信托財產由乙方作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持有,與甲、乙雙方的其他資產相互獨立,不受甲方或乙方其他債權、債務的影響。
(五)信托財產的處分。乙方享有信托財產的擔保權益,甲方享有信托財產的收益權,甲方在清償融資融券債務后,可請求乙方交付剩余信托財產。甲方未按期交足擔保物或到期未償還融資融券債務時,乙方有權采取強制平倉措施,對上述信托財產予以處分,處分所得優先用于償還甲方對乙方所負債務。
。┬磐械慕K止。自甲方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清償完所負融資融券債務并終止合同后,甲方以乙方“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和“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內相應的證券和資金作為對乙方所負債務的擔保自行解除,同時甲乙雙方之間信托關系自行終止。
第七條 合同應約定甲方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保證金比例及計算公式、保證金可用余額計算公式、可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范圍和折算率、標的證券范圍,并載入以下內容:
。ㄒ唬┘追綇氖氯谫Y融券交易前,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足額保證金;保證金提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甲方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應符合證券交易所和乙方的規定。
。ǘ┘追教峤坏谋WC金、融資買入的全部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的全部資金及上述資金、證券所產生的孳息等,整體作為擔保物,擔保乙方對甲方的融資融券債權。
(三)乙方有權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確定、調整本公司標的證券范圍、可充抵保證金有價證券范圍及折算率。
。ㄋ模┊敿追教峤坏膿N飪r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比例時,甲方可以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定和合同約定,轉出超出規定比例部分的擔保物。
(五)甲方按照前款規定提取擔保物的,應提前兩個交易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第八條 合同應約定甲方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信用額度、融資融券期限、融資利率和融券費用及相應的計算公式等事項,并載入以下內容:
。ㄒ唬┤谫Y融券最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期限順延的,應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情形;融資融券期限從甲方實際使用資金和證券之日起計算。
。ǘ┤谫Y利率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融資利息和融券費用按照甲方實際使用資金和證券的天數計算。
第九條 合同應對融資融券交易的主要業務操作環節加以約定,并載入以下內容:
。ㄒ唬┮曳礁鶕追降馁Y信狀況、擔保物價值、履約情況、市場變化、乙方財務安排等因素,綜合確定或調整對甲方的授信額度,并向甲方提供融資融券交易所需資金和證券。
。ǘ┘追綉谧C券交易所及乙方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內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甲方發出的超出乙方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的交易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ㄈ┘追綉咨票9苄庞觅~戶卡、身份證件和交易密碼等資料,不得將信用賬戶、身份證件、交易密碼等出借給他人使用。
。ㄋ模┮曳綖榧追浇⑷谫Y融券交易明細賬,如實記載甲方融資融券交易的情況,供甲方查詢。
。ㄎ澹┮曳綉獙追降漠惓=灰仔袨檫M行監控并向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報告,按照其要求采取限制甲方相關證券賬戶交易等措施!
第十條 合同應約定甲方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維持擔保比例和計算公式、補倉時間、補倉期限、補倉后應達到的維持擔保比例以及乙方要求甲方補倉的通知方式。約定內容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合同應約定乙方強制平倉的各類情形、平倉開始與停止條件、平倉順序等事項。合同還可以約定,如甲方逾期償還債務的,乙方將收取違約金,并明確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合同還應載明,若甲方擔保物被全部平倉后,仍不足以償還甲方對乙方所負債務的,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索。
第十二條 合同應約定甲方清償債務的范圍、方式、期限以及債務清償后信用賬戶的處理方式等有關事項,并載入以下內容:
(一)甲方應當清償債務的范圍,包括:向乙方借入的資金和證券、融資利息和融券費用、證券交易手續費、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ǘ┘追娇梢栽诩s定的融資融券期限屆滿時償還對乙方所負債務,也可以在與乙方協商后,提前償還對乙方所負債務。
。ㄈ┘追綇氖氯谫Y交易的,可以選擇賣券還款或直接還款方式償還對乙方所負債務;甲方賣出證券所得資金,應當首先用于償還甲方對乙方所負債務。甲方從事融券交易的,可以選擇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償還向乙方融入的證券。
第十三條 合同應約定在融資融券交易期間,當出現可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范圍和折算率調整;保證金比例與維持擔保比例調整;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終止上市;乙方被取消或限制融資融券交易權限;司法機關對甲方信用證券賬戶記載的權益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甲方信用證券賬戶記載的權益被繼承、財產細分或無償轉讓等特殊情況時,對尚未了結的融資融券交易的處理方式。
第十四條 合同應約定融資融券交易所涉及的權益處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同應約定: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為甲方的利益,按“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記錄的證券,行使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乙方行使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應當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見,并按照甲方意見辦理。合同還應明確約定乙方征求意見的具體方式。
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是指請求召開證券持有人會議的權利;參加證券持有人會議、提案、表決的權利;配售股份的認購權利;請求分配投資收益的權利等。
。ǘ┖贤瑧s定:以證券形式分配投資收益的,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將分派的證券記錄在“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并相應變更甲方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以現金形式分配投資收益的,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將分派的資金劃入“證券公司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乙方在以現金形式分派的投資收益到賬后,通知商業銀行對甲方信用資金賬戶的明細數據進行變更。
。ㄈ┖贤瑧s定:甲方融入證券后、歸還證券前,證券發行人分配投資收益、向證券持有人配售或者無償派發證券、發行證券持有人有優先認購權的證券的,甲方在償還債務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與所融入證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證券或資金。合同還應明確約定甲方對乙方進行補償的具體方式、數量、金額。約定的補償方式、數量、金額應公平合理。
(四)合同應約定:甲方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權益的數量合計達到規定的比例時,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報告、信息披露或者要約收購義務。上述事務由甲方承擔辦理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應載明通知與送達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詳細聯絡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指定聯絡人(應當為甲方本人或通過書面授權指定的聯絡人)、固定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移動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合同還應約定,甲方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乙方的方式和時間。
。ǘ┮曳铰男懈黜椡ㄖx務的方式,如自行簽領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郵寄書面通知、電話通知、公告通知等。合同還應約定,乙方以上述方式發出通知后,間隔多長時間,視為該通知已經送達甲方。
。ㄈ┮曳较蚣追教峁⿲~服務的方式,如網站或電話交易系統查詢、發送電子郵件查詢、郵寄對賬單查詢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對賬單,應載明如下事項:
1、甲方授信額度與剩余可用授信額度;
2、甲方信用賬戶資產總值、負債總額、保證金比例、保證金可用余額與可提取金額、擔保證券市值、維持擔保比例;
3、每筆融資利息與融券費用、償還期限,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的委托價格、數量、金額。
第十六條 合同應明確載入因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技術系統異常事故;政策法規修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導致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合同,免除其相應責任的條款。
第十七條 合同應約定導致合同終止的各種具體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追剿劳龌騿适袷滦袨槟芰Γ
。ǘ┘追奖蝗嗣穹ㄔ盒孢M入破產程序或解散;
。ㄈ┮曳奖蛔C券監管機關取消業務資格、停業整頓、責令關閉、撤銷;
。ㄋ模┮曳奖蝗嗣穹ㄔ盒孢M入破產程序或解散;
(五)其他法定或者約定的合同終止情形。
合同還應約定,出現以上情形時尚未了結的融資融券交易的處理方式。
第十八條 合同應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處理方式(仲裁或訴訟方式選擇一種)。
第十九條 合同應明確約定合同成立與生效條件、合同期限、合同份數等事項。
第二十條 合同應明確載明“乙方確認已向甲方說明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不保證甲方獲得投資收益或承擔甲方投資損失;甲方確認,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內容,自行承擔風險和損失。”
合同還應規定,合同應由甲方本人簽署,當甲方為機構投資者時,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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