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貿交易中,什么付款方式是最佳的 T/T:一般讓客收匯一定比例的deposit會安全得多。(一般為30%)以保證在客人拒貨
時能保住材料及人工損失。最好能在余款匯過來之后再出貨(這一般適用于國內貿易
商及港澳臺地區),一般國外客人比較能接受余款在見B/L copy后付余款,以保證貨
已上船。
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 是一種托收方式,指出口方的交單
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風險:付款交
單,通過銀行,銀行收到貨款然后將單據交進口商。銀行收取手續費. 如果貨到后進
口商不要了,他可以不到銀行贖單,銀行沒有責任.將單據退回.出口方的貨物另行處理,
損失會很大. 這種付款方式又有遠近期之分:
即期交單(D/P Sight):出口方開出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
后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得貨運單據。
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出口方開出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
口方提示,經進口方承兌后,于匯票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
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
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單據的一種辦法。 是承兌交單,比較不安全的的
收匯方式.風險較大:單據送銀行,銀行讓進口商簽字承諾到期付款,然后銀行將單據
給進口商,銀行收取手續費. 到時候進口商不來付款,銀行沒有責任.出口方承擔貨款、
貨物兩空的后果www.baoguan200.com 。
(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
可行為。承兌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簽署,批注“承兌”字樣及日期,并將匯票退
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于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以上除即期交單(D/P Sight)還可以做,其他的都風險較大(相對L/C 而言),但
也存在客戶因市場價格等問題而不付款贖單,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譽較好、長期交往
的老客戶。
從理論上來說L/C最保險,是銀行信用,有銀行費用,如開證費、修改費、通知費、
議付費等等。 其他都是商業信用。
有些工廠規定非L/C不做,認定L/C是唯一可靠的payment term, 由于L/C中有一點:
只要有不符點出口商就可以拒付款/拒收貨。而開證行與本國銀行對不符點的介定無
法達成100%一致。因而說L/C是100%可靠也有些牽強。況且L/C對于出口商來說開證費
以及手續所需的時間也是一個約束。個人很喜歡沈迦得先生的一句話:“有時候也在想,
什么時候交易雙方可以不要合同,不要信用證,也能做生意,這也許可以體現一種商業
文明的進步。”試想,若買方有真正的需求,出口商也積極供貨配合,雙方交易就沒有
不成功的道理,這時候,信用證只不過是雙方的一張交易憑證罷了。 其實payment term
本身只是貿易大鏈中的一個小齒輪。出口商對產品本身的重視永遠不會變更。因此,
在這里提醒各位:在講究付款方式的同時,要更加注重與客戶的溝通以及產品質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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