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如何合理避稅<涉外法律說法<涉外法律知識網(wǎng)站:涉外律師網(wǎng)http://www.21lawyer.cn/shuofa/821.html 出口貨物如何合理避稅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商品審價暫行辦法》的最新規(guī)定,出口商品的海關估價應是成交價格,即該出口商品售予境外的應售價格。應售價格應由出口商品的境內(nèi)生產(chǎn)成本、合理利潤及外貿(mào)所需的儲運、保險等費用組成。概而言之,就是扣除關稅后的離岸價格。所以如何合理地確定成交價格可以說是本環(huán)節(jié)避稅的重心所在。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應以該項貨物運離國境前的最后一個口岸的離岸價格為實際離岸價格。如果該項貨物從內(nèi)地起運,則從內(nèi)地口岸至國境口岸所支付的國內(nèi)段運輸費用應予扣除。另外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如為貨價加運費價格,或為國外口岸的到岸價格時,應先扣除運費并再扣除保險費后,再按規(guī)定公式計算完稅價格。這一點當您的運費成本在價格中所占比重鉸大時,尤顯重要。
此外,如果您的公司在商品成交價格以外,還存在著支付給國外的與此項業(yè)務有關的傭金,那么在您的申報表上應該單獨列明,加以確認反映。也許您認為這是多此一舉,事實上,當您多交稅的時候,海關人員也許在嘲笑您的"不智"。因為稅法明確地告訴我們,該項傭金應予扣除。如單獨列明的,可不予以扣除。
注意千萬不能把完稅價格的避稅方法片面地理解為降低申報價格。如果您為了少繳關稅而一味降低申報價格的話,那么您的行為將不再是避稅,而是違法的偷稅。海關對此區(qū)別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
(一)申報價格低于海關審定價格的,應由出口商品的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繳納相當于申報價格與海關審定價格的差額保證金后,由海關放行貨物,并通知有關進出口商會和國家外匯管理部門進行調(diào)查。經(jīng)調(diào)查,對有確鑿證據(jù)屬低報價格逃、套外匯的,用外匯管理部門依據(jù)《違反外匯管理處罰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并由海關處以貨物等值以下的罰款或罰金。
(二)申報價格明顯低于海關審定價格,經(jīng)海關調(diào)查構(gòu)成隱瞞價格行為的,海關可將貨物予以扣留,不準出口,并處貨物等值以下的罰款;同時通知有關進出口商會和國家外匯管理部門。
可見必須正確地看待、理解避稅,否則很可能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以上講的是您作為納稅人,在申報成交價格時,所必須知道的一些稅法知識。準確全面地把握這些要點可以使您盡可能地不多繳納稅金。
本文關鍵詞:出口貨物,如何合理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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