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6月7日電 題:南京“‘五芳齋’霉變粽子致孕婦流產”事件調查
新華社記者陳剛
端午節吃粽子是國人的傳統習俗,但這個端午節,南京市民駱先生一家卻因為粽子沉浸在悲痛之中。5月中旬,駱先生懷孕兩個月的妻子在吃了從超市購買的霉變粽子之后,出現嘔吐腹瀉癥狀,腹中的胎兒流產。
記者調查了解到,此次事件的粽子生產廠家是全國知名粽子生產企業之一浙江五芳齋公司,銷售方是上市公司北京華聯的南京水游城門店。知名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出現了霉變粽子,再次引起公眾對食品安全問題的廣泛關注。
事發:孕婦吃了霉變粽子后腹瀉流產
5月12日晚,南京市民駱先生在位于南京市中華路的水游城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購買了一盒名為“一口鮮肉”的五芳齋速凍粽子。次日,已經懷孕兩個月左右的駱太太吃粽子時發現味道不對,當天下午感覺肚子不舒服,晚上還出現了腹瀉癥狀。
“我拆開另外一盒粽子后發現,10個小粽子大多表面都發霉了,長著一塊塊霉點,連粽葉上都有黑點。”說起當時的情形,駱先生依然記憶猶新。他告訴記者,發現粽子有問題后,他于14日上午趕到超市交涉,超市收回了問題粽子,并向他賠了五盒粽子。
本以為事情就此終結,駱先生帶著五盒粽子回了家。可到家后打開一看,這五盒粽子里竟然有三盒也發了霉。駱先生趕忙又回到超市再次交涉,但是協商未果,超市工作人員甚至還試圖搶走他手里的粽子。
更讓駱先生想不到的是,14日當天,妻子又吐又瀉,后來還發現“有東西掉下來”,到醫院全面檢查,醫生確定腹中胎兒已經流產。根據醫院方面的解釋,孕婦懷孕兩到三個月腹瀉非常危險,食用霉變食品是導致腹瀉的原因之一。
“專家還表示,霉變食品還容易使染色體斷裂和畸變,產生遺傳性疾病和胎兒畸形。如果這次不是孩子掉了,對我們家庭的影響可能時間更長也更痛苦!”駱先生說。
“我們購買的粽子保質期有18個月,且離標注的生產日期只有1個多月。出現這樣的問題幾乎是家庭不能承受之痛。”駱先生說,一個小小的粽子,徹底打破了他們家平靜的生活。如今半個多月過去了,家人還沒有將實情告知90歲高齡的祖父,怕老人承受不了。
調查:“五芳齋”配送環節存在明顯安全隱患
記者了解到,5月18日,南京市白下區工商局接到投訴后隨即立案調查,對事件相關的北京華聯銷售門店和五芳齋南京銷售分公司倉儲現場進行了深入調查。工商執法人員發現,進入南京的五芳齋粽子為該公司浙江總部工廠生產,從總部運往南京的過程中配備了專業冷鏈運輸車,五芳齋南京銷售公司也配備了專門的低溫冷庫。
但是,運輸的“最后一公里”出現了問題,五芳齋公司的速凍類產品在由南京分公司冷庫配送到銷售網點的過程中,未按照要求采取冷鏈配送,而是選擇了常溫車輛配送,存在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北京華聯水游城門店也未按照其與供應商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來監督食品配送。此外,工商部門表示,目前也不能排除超市冷藏條件不夠、或者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冷藏導致粽子變質的可能性。
“南京公司從中轉倉庫發往超市的幾公里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是在企業自查過程中發現的。”浙江五芳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胡小彬6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接到消費者兩次投訴后,五芳齋公司召回了銷售門店的133袋粽子,經過檢驗后發現,其中有30%的產品發生變質。
“此次事件是一個偶發事件,并非系統性的食品質量和安全問題。目前,我們也在等待官方的最終調查結果。”胡小彬說,經過公司回訪在南京其他15家銷售門店,并沒有其他食品安全投訴發生。南京白下區工商局在五芳齋公司南京中轉庫的產品中抽檢了9個批次產品,并經過第三方機構檢測也顯示,送檢食品全部合格。
記者了解到,目前,未銷售的同批粽子已由五芳齋南京分公司退回總公司銷毀,對于已銷售的粽子,工商部門已責成銷售方召回,工商部門還責令企業方面立即改正違規行為,規范食品配送、倉儲行為,并對違規行為予以處罰。教訓:食品安全呼吁企業責任和嚴厲監管
“廠家是在淡化問題,短短幾公里的常溫運輸就能使粽子變質嗎?”對于廠家承認“運輸環節”出了問題,駱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認為,廠家如果連運輸問題都保證不了,在更重大的食品安全保障方面顯然更不能讓消費者放心。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鄭風田分析,從目前的調查情況來看,廠家現有的解釋確實無法消除消費者的疑慮,無法完全排除在其他環節存在問題的嫌疑。
記者了解到,在與五芳齋公司和北京華聯交涉過程中,駱先生家人提出兩個要求,第一條就是廠家公開在相關媒體道歉,其次是進行經濟賠償。駱先生說,不管是粽子生產銷售的哪個環節存在問題,廠家都要承擔責任,這種責任不僅僅是對他和他的家人,還應該包括整個社會。
不過,胡小彬表示,五芳齋公司一直積極應對,并愿意承擔相應責任,在此過程中,曾數次進行電話和當面道歉。但由于此次事件并不存在名譽侵權問題,在法理上沒有相關先例表明需要公開在媒體道歉,這一要求屬于消費者的“過度要求”。
鄭風田認為,即便企業說法屬實,從五芳齋南京公司沒有采取冷鏈運輸,到北京華聯超市沒有把好最后一道質量關,都是企業方面沒有承擔起相應責任的表現,企業應當對消費者和公眾有所交代。
鄭風田還認為,目前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在生產、流通、銷售領域仍然存在多頭管理、管理不善的問題,食品抽檢方式不僅社會成本高,也無法完全杜絕安全隱患。監管部門也應承擔起維護食品安全的相應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罰違規企業,對于情節嚴重的,應依照法規由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追究相關企業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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