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只有具備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才能直接經營進出口業務。沒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則可以采用委托外貿公司代理出口等方式進行。
取得外貿通行證的第一招:企業可以向所在地的外經貿委申請進出口權。自己擁有進出口權當然很好,全套業務都可以自己進行,對外的合同等等票據都以自己的名義出具,對企業形象和樹立品牌很有好處。自中國加入WTO以后,國家鼓勵企業申報進出口經營權,申辦的手續日益簡單而開放。但對企業的規模、生產能力、人員配備等仍有相當的要求。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通常也需要接受相對嚴格的政府職能機構行政管理。暫時達不到申請進出口條件要求,或因地區和行業的限制不便申辦的企業,還有第二招:代理出口。對眾多的民營小企業而言,通過外貿公司代理出口更為簡便可行。所謂代理出口,就是找一家外貿公司或有進出口權的公司合作。與外商的生意你自己去洽談,談定后,以外貿公司的名義與之簽訂合同。根據合同備貨妥當后,由外貿公司代理進行出口事宜,比如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海關申報、外匯收支等。外商把美金貨款支付給外貿公司,外貿公司再按照約定的比例折合成人民幣,扣除相應費用后支付給你。這樣一來,雖然實質上仍是你做外貿,但操作形式上就變成:你以普通內貿的方式把貨物賒銷給外貿公司,外貿公司自行出口后支付貨款。代理出口的缺點是顯而易見的。首先是除了同樣的成本與費用外,還不得不承擔額外的出口代理費----這個費用常常會占總交易金額的1%---2%。其次你不得不把外商資料、交易價格等商業秘密提供給外貿公司。外商貨款直接支付給外貿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雖然外貿公司受國家嚴格管理,代理出口的外貿公司賴帳私吞的可能性很小,但占用資金遲遲不轉帳給你的情形卻屢見不鮮,因為在外貿操作中根據資金轉帳的渠道和各個經辦銀行程序的不同,國外支付的款項抵達國內帳戶所需時間差別有時長達一個月,也不容易查詢進展,這就給不良的出口代理商占用資金提供了借口與便利。畢竟代理出口的外貿公司良莠不齊,既有本分經營拿了代理費認真替你做事情的,也有千方百計挖墻腳、克扣挪占貨款的。再者,通過代理出口,所有票據寫著別人的商號名字,對自己在國際市場上的品牌拓展多少有些局限與影響。
但不管怎么說,代理出口的方式避開了出口權限制,任何工廠都可以做外貿了。而且,只要慎重篩選出口代理,并且自己深入了解外貿操作流程,就能把風險降到最低。事實上,在目前的外貿行業中,工廠與外貿公司順利合作出口的情形尚屬多數。同樣地,除了工廠以外,普通外貿公司甚至個人都可以通過代理出口的方式從事外貿。實務操作上與工廠無異,只多了一個普通國內進貨的環節以解決貨源而已。
對于個人做外貿還有第三招:掛靠。所謂“掛靠”就是與某個外貿公司達成協議,成為此外貿公司名義上的業務員或兼職的業務員。業務自己做,以外貿公司的名義對外簽合同、交貨、結算貨款,自己則按照約定的比例計提利潤。掛靠的方式多見于有一定的外貿經驗,有自己的進貨和銷售渠道的人。這所以選擇掛靠而不是自己去開公司,主要是借助大型外貿公司的知名度和商業信用,以期在購銷過程中得到優惠便利,并節省辦公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掛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臺電腦即可完成外貿交易----有時甚至是大宗交易。這種自由的SOHO(small-home office)方式頗受有經驗的外貿人的歡迎。不過,做外貿SOHO需要比較深厚的外貿知識技巧,有對進銷兩方面渠道較強的把控能力,因此并不推薦外貿新手去做。如果交易金額不大,但又不能像網上小店那樣可以用“國際快遞+網上支付”方式簡易操作外貿的,還可以選擇個體工商戶外貿備案。自2004年新版《對外貿易法》出臺以后,放開了對個體工商戶進行出口業務的限制,理論上個人也可以申請外貿經營權了。申請上也沒有資金限制,具體步驟是:
1.在工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
2.到外經貿委作個人外貿經營權登記。
3.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
4.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對外付匯進出口單位名錄”或者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手續。
5.在銀行開立個人對外貿易結算帳戶,辦理外匯收付。
個人申請外貿權雖然并不困難,但因為是個體工商戶身份,在經營中承擔無限責任,風險較大。加上個人的商業信用畢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貿權,實際操作中也很難運用各種基于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的結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還只適合特定產品或小額交易。
有了自營進出口權、代理出口、掛靠、個體工商戶外貿備案四招,外貿之門為虎添翼此敞開。
(黃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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