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13歲男孩隨家人浴場洗澡 沖動接受性服務
辦案民警:
從警20年第一次遇這事
“從警20多年,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如果調查屬實,這應該是一件性質非常惡劣的事件。”昨日下午,新興路派出所一位辦案民警說。上午接到報警后,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對事件進行詢問調查,但被指給鵬鵬提供了性服務的“51號技師”,已經不知去向。
民警隨即將鵬鵬父子等人和浴場主管等人帶至派出所進行詢問。在孟先生提供給派出所的兩張消費單原件上,記者看到一張單據上寫著“一次性浴服”收費金額為10元;另外一張消費單上品名一項下記錄了一個手寫字母“M”,單價為198元。孟先生說,這就是那張兒子“被性服務”的收費單。兩張單據上面,都分別簽了鵬鵬的名字。
下午4時許,派出所民警再次前往浴場,調取了31日上午9時前后浴場收銀臺的監控。
目前,警方已對此進行立案調查。民警要求浴場盡快聯系事發當時在現場的收銀員、女經理、“51號技師”和男女服務員到派出所接受詢問,浴場聲稱將盡快找到并通知他們前往派出所。
浴場經理:
技師不受浴場管理?
昨日下午,記者與鵬鵬家人一同來到亞龍灣浴場。孟先生希望浴場能讓“51號技師”與他一起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以排除鵬鵬被染性病的可能,但浴場經理稱,他們現在也無法聯系到“51號技師”。
下午3時許,浴場工作人員將孟先生請至一間房間,一自稱姓穆(音)的主管突然說,上午的事情是個誤會,是服務員把手牌抄錯了,技師并沒有給鵬鵬提供過性服務。穆主管的說辭當即遭到孟先生的斥責:“你們覺得一個沒有被性服務的13歲的男孩,會給自己的父親說他找了‘小姐’嗎?早上那個技師當面承認她給我兒子提供性服務的時候,你們也有人在場,況且還一起去了派出所報案,你們現在這樣說,實在是可笑。”
聽了孟先生辯駁后,穆主管和浴場李經理沒有再就此往下說。
據李經理說,像“51號技師”這樣的服務人員并不受浴場管理,如同浴場廚房一樣,屬于“外包”性質。她到這里時間不長,好像是咸陽本地人,對這些人,我們一般很少和她們打交道,沒有她們的身份證明,也不知道她們的真實姓名和年齡。對她的去向,只有負責“外包”的人可能知道。
專家觀點:
男性被性侵無法律規定
昨晚,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何兵教授說,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強奸”僅針對女性而言,而針對男性而言,并沒有對其性侵犯的明文法律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浴場和女技師的行為,是典型的提供色情服務及賣淫行為,應該對此采取相應制裁措施。此案的惡劣影響在于,13歲的鵬鵬是一個沒有行為能力和辨別能力的個體,對其提供性服務,無異于對未成年個體的摧殘。對于鵬鵬而言,因為年齡只有13歲,其本身并構不成刑事和行政違法。
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雒毅說,鵬鵬的遭遇在現實中很難遇到,在此案中,如果提供性服務的“技師”有性病并傳播給了鵬鵬,可以傳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為保護當事人,文中鵬鵬及家人等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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