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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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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病歷騙保 |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dl735.cn
時間:2012/11/5 14:47:45 |
新快報訊 記者黃學民 通訊員石濟銘 朱勇 報道 醫療保險基金是參保人的“救命錢”,但有不法分子冒用他人社保卡、到醫院大量“代配藥”以騙取醫保基金。自去年以來,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深圳CID)接社保部門提供的線索,成功偵破多宗詐騙醫保基金的案件。該行為對醫保制度的實施及藥品安全的監管帶來了重大危害,雖然幾宗案件的涉案金額只有幾萬元,但其情節嚴重已構成詐騙罪。 偵查期間,專案組分析這類犯罪行為已形成“偽造病歷資料—醫療機構內部人員協助拿藥—藥販子倒賣獲利”的非法利益鏈條。 案例一虛構或夸大親屬病情代為取藥 犯罪嫌疑人賴某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1月10日期間虛構或夸大其父親的病患信息,持其父社保卡,在深圳市十余家醫院多次違規刷卡取藥,將藥品賣給藥販子。其中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藥品及以虛構患病信息違規開藥金額達數萬元。 專案組發現該類犯罪有內外勾結行為。犯罪嫌疑人張某利用在深圳市某醫院工作的便利,虛構與賴某父親的親屬關系以及患病情況,伙同犯罪嫌疑人賴某多次使用其父的社保卡大量違規超額開藥換藥。張某還多次使用賴某父親的社保卡違規開藥供自己和親屬使用,并多次開藥轉賣給他人非法牟利。 案例二冒用雇主社保卡開藥倒賣 犯罪嫌疑人馬某從2007年開始被陳某(男,已病故)雇請為保姆,自2010年3月份開始,馬某受陳某委托,經常以代理人身份持陳某的社保卡到深圳市多家醫院門診開藥。馬某還趁機多次私自開藥,并按藥費單50%的價格將藥品轉賣給專門收購醫保藥品的藥販子“小王”。2010年6月25日,參保人陳某病故,此后至2010年11月,馬某仍冒用陳某的社保卡開藥并轉賣。 專案組查明,犯罪嫌疑人馬某利用做保姆的機會,擅自使用雇主的社保卡在深圳市各醫院門診開藥,轉賣獲利。自2011年3月,馬某還擅自多次持另一雇主鐘某的社保卡開藥并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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