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出口退稅新政實施是否百密一疏 中國品牌服裝網
服裝出口退稅新政的調整進一步明確了出口退稅貨物的條件、范圍、計稅依據、退稅率等內容,并簡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為服裝出口企業發展營造了較為寬松的政策環境。出口退稅本是為了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隨著出口退稅政策的一步步落實,外貿企業在實際的出口退稅業務開展程序上又會有哪些改變?
退稅手續便捷周期縮短
服裝出口退稅新政的實施,使出口服裝企業在提高通關效率、減免收費、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等多方面受益。青島愛達高服裝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經營紡織、皮革 服裝輔料為主的外貿企業,從公司財務負責人處了解到,新政的出臺,確實在退稅手續的便捷程度上有了改善,一般當月申報,次月就可以退稅,但對于其他政策中利好的層面,目前還沒有體現得太明顯。
深圳某生產型出口企業負責人也表示,中小生產型企業出口時退稅時間的調整影響最為明顯,以往是要隔一年才能退稅,會導致大筆資金積壓。新政明顯縮短了出口退稅的操作周期,實現按月退稅的利好。這一政策的改變尤其對中小加工貿易企業將帶來積極影響。這位負責人認為,在出口環境不如以前,企業經營壓力大的時候,中小企業還可享受按月退稅,減少資金周轉的壓力,從中受益。
委托加工型企業遇麻煩
在《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中,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里的第(五)條規定,“外貿企業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加工修理修配費用增值稅專用單據注明的金額。外貿企業應將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進料加工海關保稅進口料件除外)作價銷售給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應將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費用開單據。”此次退稅新政也對部分出口退稅的管理環節進行了重新界定。外貿企業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申報退稅時,統一按出口貨物的退稅率退稅,就此,有某委托加工型企業反映,這一規定,使本來就利潤薄弱的委托加工貿易退稅手續變得不易操作。
對于很多委托加工型紡織外貿出口企業來說,通常需要按產品訂單的要求購買原料,再委托加工成成品后出口。這種多次委托實踐進行的二次銷售,隨著新政所帶來的賦稅壓力將會很大。即使原材料賣給加工廠的時候是平買平賣,稅費也還是會有所增加,因為稅費是按照銷售額為基礎計算的。此外,新政中新增的買賣流程,其實就是要生產企業在銷售過程中以公開市場價開單據。公開市場價與實際采購價存在價差,這個價差會產生增值稅。從整個交易情況看,這部分增值稅在出口時國家還會退還給企業。但是,由于我國的貨物貿易對增值稅還有附加稅費,按照現行規定,非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附加稅費不能退還。
山東國稅局出口退稅處負責人孟女士指出,針對于新規定的一些具體規定,也有部分做委托加工業務的外貿企業來電表示在實際操作中遇到麻煩。但是在目前情況下,企業在履行出口退稅手續時還是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政策標準執行。
嚴格規范退稅管理
據中國稅務咨詢網的專家分析,按原規定,外貿企業委托加工的出口貨物,加工費和原材料應分別計算退稅,其中加工費的退稅率為出口貨物的退稅率。這種計稅方式在執行中存在耗用的原材料金額、退稅率等難以確定,所以新政明確了申報退稅的增值稅專用單據所列加工費應包含原材料成本金額,并統一按出口貨物的退稅率退稅。
在新政實施之前,外貿公司憑借原材料采購費用的單據和加工費單據來申請出口退稅,而稅務機關很難據此準確判斷出口貨品金額的實際情況。過去曾出現有外貿公司虛增原材料進項,以加大退稅金額的情況。從退稅手續的角度看,如果單據與報關單的內容不一致,那么內容真實性很難核定。現在要求企業開具的單據內容與出口退稅內容一致,也是為了加強對出口退稅的嚴格管理。
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貿學院財稅系講師毛捷指出,外貿企業與生產型出口企業不同,其本身不參與生產環節。原有規定在計算出口免退稅金額時,是按其購進出口商品的價值來計算的。有些外貿企業就鉆這個漏洞,高報出口商品的價值騙取出口退稅。上述新政的出臺,也是為了防止通過高報增值稅單據騙取退稅的發生,進一步規范出口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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