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星的轟然爆倉,讓高德黃金站在聚光燈下,原本那些隱藏的玄機必將暴露得纖毫畢現。黃金耀眼光芒的背后,充斥誘惑、圈套和形形色色的手段。
在聚光燈外的隱影中,有多少巧舌如簧的游說者?又有多少類高德公司存在,或者即將悲慘的投機者?
我們不知道。我們希望的是,每個人都能從倒下的高德公司身上發現,該干些什么和不該干什么。
有人說,人為財死。也有人說,病樹前頭萬木春。
截至9月4日,仍沒有任何管理部門主動對高德黃金爆倉事件表態,是否予以調查。
另一方面,高德黃金投資者已經開始行動起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們報案的直接理由是,高德黃金以欺騙的方式強行讓投資者平倉,并注銷其賬號,切斷其交易權利。
然而進展并不順利,珠海的趙姓投資者在向當地公安局報案時遇到了“踢皮球”,被告知此事應到北京公安局報案,但其打電話到海淀區公安局咨詢時得到的回復是,此事應在珠海當地報案。
“可以按合同約定申請仲裁,如果確認是高德黃金的責任,就可以讓其賠償損失,這也是一種可以選擇的方式。”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說。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建議,可以到證監會稽查局或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舉報。
司法救濟的道路面臨著曲折。
“24小時實盤”誘惑
“當初我是想上上海金交所(交易)的,但不是24小時交易,有風險,但高德黃金就不是了,是24小時交易,我當時也是看中這個。”趙先生說。
趙先生向記者還原了他參與高德黃金交易的過程。
懷著投資黃金賺取利潤的夢想,趙先生在網上看到了高德黃金頻繁出現的廣告,之后,趙先生分析了在高德黃金公司做黃金投資的可靠性。
首先,高德黃金公司在北京,網絡上廣告又非常多,“在北京這么大個公司不可能是不正規的”。
其次,張衛星本人“挺有名的”,經常在各大黃金專業論壇上發表言論,也是各種論壇的座上嘉賓,“跟專業人士做肯定不會有問題的”。
于是,趙先生主動跟高德公司聯系,對方給了他一個虛擬賬號,讓其看看怎么交易,“練習練習怎么操作”。
在趙先生決定做后的2007年9月18日,高德公司給其郵寄了兩份協議,趙先生簽完字后郵回,在高德收到協議當天,趙先生匯入六萬塊錢,對方馬上為其開立了一個賬號,“當時就可以操作了”。
蹊蹺合同
只是趙先生不知道,張衛星稱高德黃金是做市商,但是哪個市的“商”呢?
記者拿到的一份高德黃金與客戶簽訂的合同顯示,高德黃金對“價格”的定義是:高德黃金通指定交收地的即時報價(www.bjgold.net),以每一金衡盎司人民幣計價。而這個“指定交收地”是北京高德頤合金銀制品有限公司。難道高德公司可對黃金自行報價?
按照合同,高德黃金通的網上自助可以“周一09:00至周六凌晨02:30之間支持全天24小時交易”。國內金交所顯然做不到這點,那就只能理解為國際市場了,但國內機構目前尚未被明確允許投資國際黃金市場。 事情在劉先生的“稀里糊涂”中繼續發展著。為了讓客戶投資更多資金,高德黃金打出了“傭金優惠”的招牌,按合同,交易每一手要收取客戶50元的傭金,如果炒100手的話就打六折,每手收30元的傭金。
在這一“優惠”誘惑下,趙先生追加20萬元,這樣就可以炒260萬元標的的產品,如此推算,保證金比例是10%。
蹊蹺產生了,按照合同,高德黃金收取趙先生的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為21.16%。同時根據相關法規,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20%,否則加上其他條款,會涉嫌變相期貨。
“一萬可以買十萬,是高德說的,我就是這么操作的,他是為了拉攏客戶,如果那么炒的話(按不低于20%)交的保證金不是太多了嘛!”趙先生說。
原來,約定的東西是一回事,實際操作起來是另一回事,那就讓人不得不懷疑此份合同其他部分的真實性了。
即使如此,不愿意出現的事情還是出現了。
2008年8月22日,趙先生接到高德黃金業務員的電話,稱國家要對黃金市場進行整頓,他們的賬戶都會被凍結半年左右,以后還不好說會怎樣,讓他馬上平倉。
將信將疑的趙先生還是平了倉,代價為虧18萬多。
第二天早上,心里充滿感傷的趙先生再次登錄高德交易軟件,卻發現他的賬號已經不能用了,總是提示錯誤。“感覺有點不對勁”的趙先生馬上給高德公司打電話,業務員給的回復是“這種事情我跟你解釋不清,你打電話找法人代表或者找張衛星吧”。
然而趙先生給兩者打電話都未打通。
如何立案?
在趙先生看來,高德公司以欺騙的方式讓其被迫平倉,造成了他的損失,并且賬號被銷掉,斷絕了其經營權,是一種欺騙,甚至詐騙。因此他正在聯系其他高德黃金通的投資者,大家一起商量怎么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然而維權的道路遠非想象的平坦,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投資于非法發行、非法集資、非法期貨等非法活動的投資者不受法律保護。 趙先生在聽記者如此說的時候,異常激動地問:“非法的國家為什么允許他操作啊?為什么還能在各種公開場合推銷?”
盡管如此,趙先生已經開始了行動。于是,便出現了文章開頭所述的“踢皮球”現象。
“連個立案的地方都沒有,我現在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了。”趙先生絕望地說。
宋一欣表示,根據屬地原則,兩個地方的公安部門都應該予以立案,如果其他地方還有報案的可以移送后并案處理。
宋一欣同時認為,非法證券活動等行為的客戶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即使是提起訴訟,也是追贓追回來多少算多少,對客戶的實際幫助未必有多大。
“和買原始股是一個道理,投資者起訴以后,最后人抓了判刑了,但投資者的錢拿不回來多少。”宋一欣說。
宋一欣建議,目前在對高德黃金事件的定性不明朗的情況下,可以到中國證監會稽查局或者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舉報,肯定會被受理。
當然,按照合同約定,雙方“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協議約定進行仲裁”。
“仲裁是走得通的,但如果就事論事的話,合同也不一定合規。”宋說,如果打合同本身的民事訴訟也未必能打得贏,說不定雙方都有責任。
在宋一欣看來,既然爆倉了,監管部門就應該查一查到底有什么問題,是投資者問題還是張衛星的問題,或者雙方都有責任,或者都沒責任,都要有個交待。 【作者:于海濤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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