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出臺后,保險業遭遇的第一案,因被告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廢止了“霸王條款”而就此完結。記者昨日獲悉,重慶市民劉方榮在12月9日保險業“反壟斷第一案”開庭的前一天撤銷了起訴,原因是他發現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已在《重慶市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第三次修訂版中廢止了涉嫌壟斷的條款,“我的目的已經達到,再進行訴訟程序已無必要”。
自律公約涉嫌壟斷車險價格
《反壟斷法》從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天,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被車主劉方榮告上法院,理由是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壟斷車險價格。
據了解,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為了避免行業不正當競爭”,制定了《重慶市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二次修訂)》和《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實施細則》,規定“各財產保險機構必須嚴格執行重慶市機動車輛保險行業市場指導費率”,為了約束保險公司“自律”,行業協會規定如果擅自降低車險費率,每違約一筆就會被收取一萬元違約金。
這樣做的結果是,重慶車主在重慶保險公司最多只能享受到“統一”的8折優惠,而“到四川去投保”——這種“舍近求遠”的車輛保險購買方式,在重慶市私車車主中開始流行,因為在四川總保費可以打7折。
劉方榮在起訴書中認為,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的自律公約屬《反壟斷法》第三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禁止的“壟斷協議”,即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并且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因此將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告上法庭。
重慶保協放棄費率指導
12月8日,就在該案開庭的前一天,劉方榮告訴記者,他撤銷了起訴,“我發現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已經修改了自律公約,我的目的達到了”。
記者隨后在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的網站上找到“第三次修訂”的《重慶市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和重新修訂的《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實施細則》,發現其中備受爭議的原第14條“各財產保險機構必須嚴格執行重慶市機動車輛保險行業市場指導費率”條款已經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溫和的“各財產保險機構必須嚴格執行由其總公司報經中國保監會批準同意下發執行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和費率,及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監管規定”。
“顯然,重慶市保險行業協會已經放棄了對指導費率的控制!币晃槐kU專業人士指出,按照保監會“車險折扣不得低于7折”的規定,沒有了“自律公約”中“指導費率”約束的重慶保險公司,為了吸引客戶,可以執行相對更優惠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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