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電氣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杰克·韋爾奇說,通用是個了不起的組織,但是如果在未來不能適應時代的變化就將走向死亡。微軟總裁比爾·蓋茨說:“微軟離破產永遠只有18個月。”海爾公司總裁張瑞敏在談到海爾的發展時感嘆地說,這些年來他的總體感覺就是“懼”。
上面這些言論都無一例外的表明了世界一流企業、一流企業家對于風險的重視。盡管引起風險發生的原因不同,風險的表現形式不同,但所有的風險都可能表現為法律風險。設立專門機構,系統防范企業法律風險已是國際上成功企業的管理慣例。但長期以來,漠視企業法律風險卻幾乎成了中國企業的“通病”。近10多年來,眾多企業紛紛倒在了法律風險的“暗礁”上。追究產生這種現象的根源,就在于中國的企業家們還缺乏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法制觀念,就在于中國的企業家們還不習慣于用法律的思維、在法制的框架之內去從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
法律是有效的管理手段,建立系統的現代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是世界性的潮流和法律服務發展的必然趨勢。概況的說,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可以分為三大類,即刑事法律風險、民事法律風險和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
一、刑事法律風險
刑事法律風險是指企業或企業家作為刑事被告觸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以及作為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承受傷害或損失所必須面對的風險。包括“企業或企業家觸犯刑法”和“針對企業或企業家犯罪”兩種法律風險。
“企業或企業家觸犯刑法”也即企業家個人觸犯刑法和企業觸犯刑法。企業家個人觸犯刑法主要涉及職務侵占、挪用資金、以及貪污、受賄等犯罪。企業觸犯刑法也即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等為本單位牟取非法利益,經單位集體決策或者由單位負責人決定而以單位名義實施的觸犯刑法的行為。刑法中規定的單位犯罪罪名多達120多個,而這些罪名大多都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涵蓋了企業從設立到終止的各個階段。
在“針對企業或企業家犯罪”中,雖然企業或企業家是受害者,但很大程度上,企業或企業家之所以成為受害者,與其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等也有很大關系。
二、民事法律風險
民事法律風險,指企業家在合同交易中、婚姻家庭方面以及民事訴訟之中面臨的使自己本人或者自己的企業蒙受經濟損失的風險。這種法律風險不僅存在于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之中,甚至還存在于企業家個人的婚姻與家庭中。前者主要包括在合同簽訂、履行中的風險,生產經營中的知識產權風險、勞資糾紛風險、人力資源管理風險以及企業訴訟風險等等。而后者則主要指企業家因婚姻、繼承、撫養等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因為上述行為絕這不僅僅是企業家個人的感情、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更是關系到企業組織架構、未來發展等的重大問題。
三、企業經營管理的法律風險
這類風險是指企業家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未執行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或者違反國家相關法規,因而使自己本人或者企業受到相應處罰或者損害企業利益的風險。企業經營管理法律風險不僅有行政處罰的風險,也有相對應的刑事法律風險。無論哪種法律風險,都與企業的經濟利益密切相關,甚至與企業家的人身自由密切相關。
企業家可以沒有法律知識,但卻必須有足夠的法律意識!企業真正需要的,是避免違法問題,而不是解決違法問題。只有從根本上保障企業能夠在法制下安然運行,才是企業的真正希望。因此,企業及企業家法律風險的防范尤為重要。大體來說,防范企業法律風險有以下兩種途徑。
首先,必須提高企業家的法律意識。
國內許多企業家往往只重視打官司,而忽視在日常決策中預防法律風險的工作,這是明顯的本末倒置。打官司不僅付出的時間、精力以及經濟成本很高,而且還存在著證據是否充分、法官能否公正判決、判決能否有效執行等訴訟風險。企業家如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學會提前預防法律風險,防患于未然,則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對于企業家來說,沒有必要非常細致地學習和掌握那些具體的法律概念和規定,而只需要知道在哪些問題、哪種情形下可能涉及到法律問題。所以,企業家至少應當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如犯罪、刑罰、顯失公平、不可抗力、代位權、撤銷權以及訴訟時效、證據等等。
此外,企業家還應該重視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培訓。企業家應認真總結那些不幸觸犯刑法的企業家及經營失敗的企業的經驗教訓,時刻提醒自己,讓警鐘長鳴,讓自己和企業始終走在法律的軌道上。越是成功的企業家,越應當在自己的身邊有意識地“安插”一些法律專業人士,隨時傾聽他們的專業意見,保障企業始終在合法的軌道上運行。
其次,建立、健全企業法律事務的工作機構。
防范企業法律風險,還需要建立、健全企業法律事務工作機構,并充分發揮企業法律工作人員的作用。因為,企業法律事務工作貫穿于企業整個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的始終,所以,嚴格地說,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不應該是企業內部的一個部門,而應該是企業決策層、領導層的輔助機構和智囊團。只有如此,企業法律事務工作機構才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幫助企業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法律風險。
總之,一個成功的企業,一定是一個善于處理法律風險的企業!一個聰明的企業家,一定是一個善于運用法律的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