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告華碩名譽侵權案開審 索賠百萬元
作者: 劉杰 穆奕 王鵬昊
昨天(20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黃靜起訴華碩侵犯名譽權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黃靜一方認為,海淀檢方已認定黃靜不構成敲詐勒索并作出國家賠償,因此華碩的網站聲明構成侵權須向其賠償100萬元;華碩一方則表示,此事是黃靜、周成宇周密策劃,華碩當時舉報敲詐有充分證據,并不侵權。
■黃靜
敲詐聲明侵犯名譽權
昨天上午8點45分,黃靜代理律師團就來到法庭,但黃靜本人沒有出現。周成宇則坐到了旁聽席上。
還未開庭,華碩律師就對黃靜的身份表示質疑,“她已經對媒體說改名叫龍思思,為什么還以黃靜的名義起訴?”盡管黃靜沒出庭,他們稱,還是希望見到黃靜的身份證原件。
庭審正式開始后,黃靜一方表示,2006年4月10日,華捷聯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碩)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稱,周成宇、龍思思借工程測試版CPU為由,向華碩敲詐勒索500萬美元。
黃靜代理律師說,海淀檢方已認定黃靜的行為不是敲詐勒索,而是維權過度,最終給予了相應的國家賠償。華碩把這樣的聲明文章發到新浪等各大網站,對黃靜的名譽造成了傷害,并導致了她被迫中斷學業、無法就業等嚴重后果。
據此,黃靜一方請求,判令華碩刪除網站聲明,并在所有發布或轉載這份聲明的網站首頁按照天數發布道歉聲明,同時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失、公證費等共計100萬元。
■華碩
舉報敲詐有充分證據
華碩律師則將黃靜一方的意見總結為兩點,一是華碩對黃靜的舉報行為導致黃靜被羈押,二是華碩在網站的聲明侵權。稍后,他們就這兩點開始答辯:
首先,華碩只在其官網和新浪上發表了聲明,其余網站都是轉載。“我們使用的是化名龍思思,并非黃靜的本名!
其次,華碩向警方舉報黃靜敲詐勒索,并非空穴來風,而是有充分的證據!八麄冏鲞@件事是準備充分,設計周密的。比如曾威脅華碩,如果不給錢就請公關公司,策劃十大步驟敗壞華碩名譽,使華碩退出中國大陸市場;周成宇劣跡斑斑,曾經入獄……況且海淀檢方對黃靜、周成宇的行為只是‘存疑不起訴’,現在不能完全說兩人的行為不是一種犯罪行為!
再次,周成宇等人先在各個媒體上說華碩給客戶維修時使用工程測試版CPU,使華碩的商業信譽大打折扣。2006年4月華碩在官網發表聲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公眾形象和商業信譽,也是對公眾知情權的一種反應。“如果不是周成宇炒作,公眾也不知道龍思思就是黃靜!
■周成宇
庭下指揮被叫停
稍后雙方向法庭提交證據。黃靜一方提交時,坐在旁聽席上的周成宇不時用手指揮,讓律師翻找證據,還與另一位律師團成員交談。后來,法官不得不敲響法槌,提醒旁聽人員注意法庭紀律。
黃靜的律師拿出一份單據,用來證明華碩給黃靜維修電腦后,CPU變成了工程測試版!斑@是最重要的證據!”
對此,華碩提出異議說,這份單據上所寫的客戶名稱是“北京新人偉業公司”而不是“黃靜”,“華碩只對自己的經銷商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黃靜是通過北京新人偉業公司購買的電腦,與華碩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
華碩律師還說,當時黃靜的電腦是CPU故障,華碩公司在經銷商的要求下,用經銷商提供的CPU更換了電腦中原來的CPU。
庭后接受采訪時,華碩律師表示,他們把事件發生后所有的相關信息都提交給法院,這是為了把事件的發展形成一條完整的鏈條,用來證明華碩案件事出有因。
昨天10點40分,鑒于雙方都希望提供新的證據,法官宣布休庭,并擇日繼續庭審此案。
■對話黃靜
與周成宇不是戀人
記者:今天是訴華碩名譽侵權案的首次開庭,你為什么沒有出庭?
黃靜:本月初的一次媒體見面會,出現了很多狀況,見面會會場突然斷電,現場進入了一些不是媒體的搗亂者,讓我感到很有壓力。為了我自己的安全考慮,媽媽不讓我到法院出庭。
記者:庭上對方再次指出周成宇和你是戀愛關系,同時指出周成宇是劣跡斑斑的人,你怎么看這個問題?
黃靜:我覺得華碩方是在故意混淆大家的視線,周成宇以前的行為和華碩案件根本沒有關系,我也可以正式地向媒體宣布,我跟周成宇根本不存在戀愛關系,我們是在工程樣品CPU事件發生后才相識的。
記者:華碩方已經向市檢一分院提出了申訴,這意味著你和周成宇還可能有牢獄之災,你害怕嗎?
黃靜:我肯定還是害怕的,華碩的力量很強大。不過我相信法律會對這件事作出公正的裁決。
來源: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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