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將“光榮軍屬”當成特務家屬電視劇3秒鐘失誤賠出3000元
作者:王麗英
“光榮軍屬”40年前的家庭合影,竟被一部電視劇誤用為國民黨特務的家屬照片,75歲的抗美援朝老兵及8名親屬為此將電視劇出品人告到法院。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出品人被判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9原告3000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審理查明,北京寶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拍攝的《數風流人物》第10集中,一個特務分子向另一個特務分子出示家屬照片,威脅其做特務工作。畫面中使用的照片,有3秒鐘左右的特寫鏡頭。實際上,涉案照片系夏老先生的母親邵女士與外孫、孫女、孫子共4人于1968年在天津拍攝。解放初期,夏老先生在抗美援朝時參軍入伍,弟弟也于1962年參軍入伍。
為此,夏家人告到法院,稱寶華公司未經夏家人同意擅自使用夏家合影,導致一直享受“光榮軍屬”待遇的夏家變成了特務家屬。電視劇不僅在多家電視臺播出,而且還被制成光盤在全國范圍內銷售,在網絡上廣泛傳播,使夏家蒙受恥辱,精神上造成極大痛苦和傷害。夏家9人為此要求寶華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
庭審焦點
肖像侵權毫無疑問 名譽侵權還不至于
庭審中,寶華公司辯稱,涉案照片系從一販賣舊照片的人士手中購得。當時,販賣人稱涉案照片淘自廢品收購站。因此,寶華公司通過合法途徑獲得涉案照片,主觀上沒有過錯。同時,《數風流人物》中使用照片僅短短幾秒鐘,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因此寶華公司同意剪掉未出售《數風流人物》影碟中的涉案畫面,并以書面形式向原告方道歉。至于原告方所主張的精神損害賠償,因原告方沒有依據,寶華公司拒絕賠償。
至于夏家訴求的名譽權問題,寶華公司認為,電視劇是虛構情節,并未對照片人物進行污蔑,而且涉案照片出現僅3秒鐘,除非是很熟悉的家人,普通觀眾不會對照片留下印象,因此寶華公司沒有構成名譽侵權。
法院認為,寶華公司未經權利人同意,擅自在《數風流人物》中使用夏老先生母親邵女士等4人的肖像,侵犯了4人的肖像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的責任。夏老先生等9人是邵女士的近親屬,有權因邵女士的肖像權受侵害而主張權利。為此,9原告要求寶華公司停止侵權、出具書面致歉函并消除影響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同時,鑒于寶華公司侵犯肖像權的行為確實給9原告造成了一定精神痛苦,故應當適當賠償精神損失。
至于原告方所訴名譽權,法院認為,《數風流人物》作為情節虛構的影視作品,一般觀眾并不會將劇中情節與現實生活相聯系。況且,涉案照片的鏡頭持續時間較短,照片中另3人尚未成年,公眾很難將照片中的人物明確指向夏家4人,也并不必然導致9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
為此,法院判決寶華公司剪掉未出售影碟中含有涉案照片的畫面,并向9原告出具道歉函,賠償3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宣判后,當事人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