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創設過程中或者存續過程中,公司的設立人或者股東依照協議無償贈予非股東的第三人的股份。該種股份就是干股,持有這種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東。 干股具有如下特點: 一是干股是股份的一種; 二是干股是協議取得,而非出資取得; 三是干股具有贈與的性質; 四是干股的地位要受到無償贈予協議的制約。
二、干股股東的權利義務 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個有效的贈股協議為前提。贈股協議的效力屬于股東之間的協議,和設立協議一樣對股東具有約束作用,贈股協議的內容也可以在章程上 體現。由于股東并沒有實際出資,因此股東資格的確認完全以贈股協議為準,如果贈股協議具有可撤銷、無效、解除等情況,干股股東自然就失去了股東資格,干股 股東的權利義務比如股利請求權、表決權由協議確定,但股東的義務,尤其對外義務同一般股東,理由是股東的登記具有對外公示性。但是干股股東如果所受股份為 瑕疵股份,在一般情況下,股份的受讓人也應對股份的出資義務承擔責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認定獲贈股份 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況下,才仍定為瑕疵股份。
三、干股成立的要件 由于干股本質上是一種股份贈與,必須符合股份轉讓的要件,也就是說需要股東全體一致,沒有人行使優先權才能成立。否則,由于有限責任公司的閉鎖性和人合性 所帶來的對股東進入公司的限制,和其他股東的優先權問題,干股就無法成立。因此,股份贈與必須股東會全體一致通過。干股自簽訂協議之日起,附條件的在條件 成就之日起生效,如果不予在章程上變更,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四、干股取得的幾種情形 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東對股東之外的人贈與股份,也可以是全體股東對股東之外的人贈與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創設時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續期間取得。如果股東在公司存續期間取得干股,公司并沒有擴資,發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東所持股份比例隨之下降。 3、干股可能是附條件股份贈與,也可能是未附條件的股份贈與。附條件股份贈與協議中所附條件對股份的轉讓方和受讓方產生約束力,在所附條件成就時,受讓方 取得或者失去相應的股份。由于對所附條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異議,工商機關在登記變更時對該情況也難以認定,客觀上要求法院判決后,工商機關依據法院的判決 辦理變更登記。 4、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為個人的技能或者經營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為其他原因而取得。干股的效力如何,最終要視贈與協議的效力和履行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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