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的種類及利弊:
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境內公司的名義向境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并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如在香港上市的H股、新加坡上市的S股、美國紐約上市的N股等 境外間接上市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選擇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到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后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和造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境外買殼上市 是指非上市公司通過購買一家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的有關業務及資產,實現間接在境外上市的目的。 境外造殼上市 境外造殼上市是指公司在香港、百慕大、開曼群島等地注冊公司(或收購當地已經存續的公司),用以控股境內資產,而境內則成立相應的外商控股公司,并將相應比例的權益及利潤并入境外公司,以達到上市目的。在香港上市的主要有紅籌股公司和民營企業,前者是指在境外注冊成立并由境內政府機構控制的公司(國資背景),后者是指在境外注冊成立并由境內個人控制的公司。公司采取境外造殼上市,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為了規避政策監控,使境內企業得以金蟬脫殼,實現境外上市;二是利用避稅島政策,實現合理避稅。 上市利與弊 公司上市并不容易。在決定是否要上市時,一個公司需要考慮其它的融資渠道是否可行,并考慮上市的利弊 上市的好處 股票上市的公司將享有眾多好處。其中一些重要的優勢為:為公司的股票創造市場; - 加強公司的聲譽和財務信譽; - 增加公眾對公司及其產品的關注; - 給公司機會為其員工推出股票認購權計劃; - 在未來可通過發行新股和其它證券來籌集資金; - 利用公司的股票進行收購活動;以及 - 為現有股東提供投資套現的渠道。 上市的弊處 公開上市有其優點,但也意味公司及其董事有更多對股東的義務,并需要 符合業績報告標準: - 對公眾股東負責度更高 - 需要保持股息和利潤的增長勢頭 - 需要了解并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管理條規 - 媒體的關注造成隱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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