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找律師的人支招
如果您要找律師,有時還真就很容易碰上“法托”。什么是“法托”?你猜對了,有點象“醫托”、“藥托”,就是那些自稱是律師,其實根本沒有律師執業證的假律師,甚至連法律工作者都不是的人。他說他是律師,或者說他能給你找律師。等你找到所謂的律師吧,不一定是律師,反正你得給他這個“托”錢。當然,他那份錢用不著你直接給。誰給的你自己猜去吧!就算是運氣好,碰上個真律師吧,對對方的水平能力也不托底。不是我詆毀他人,還真就有那光講關系、沒有水平的主。有的干脆連關系都沒有,反正他說有,你愛信不信。不管是不是律師吧,這樣找的律師或者假律師,往往是三拍先生:拍胸脯、拍腦門、拍大腿,給你來個三部曲:放心,這個官司我包了——咱認識某某法官、庭長、院長,這個官司準贏;等你委托他之后,他一不研究證據,二不研究法律——到法庭上信口開河;判決下來,輸了,他隨隨便便給你找點“毛病”——法官那里你為啥沒打點?你能怎么著?
怎么辦?我給你出個主意:就是看他辦過什么案子。最好能讀讀他的代理詞、辯護詞什么的。你說你不懂法,也看不明白呀?我說也簡單,你也別管他在代理詞、辯護詞中如何激昂慷慨,就看他把事說沒說清楚,理講沒講明白就行了。當然,有點文采、講點邏輯的就更好了。有些人在法庭上連代理詞、辯護詞都沒有的,你就著量著辦吧。我看十有八九,你那錢花的不值。有些人也有這些個辯護詞、代理詞,可是不敢拿出來讓人看,為什么?文理不通,錯字連篇,自己都知道難為情,你還敢用嗎?當然,也有的是人家忙,沒工夫把那些東西拿出來,或者是怕別人學了去。
打官司是有風險的,有的人圖便宜,跟律師講價錢。律師也要生活,也要講經濟收入不是?付出勞動,就得有回報。其實律師收費是有標準的,亂收的,你可以向律師協會、司法局投訴。所以,可以講下價來的,八成都是沒事干的,并且是存心糊弄你的。反正這行當真懂的人不多,整好整賴也沒幾個人知道,知道的人也不說。說對付糊弄不好聽,真有連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且不說是不是真律師,就是律師也不能都知道、都懂得所有法律。說全懂的律師,恐怕是吹。就是法學專家,也有整不明白的地方的。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嗎。再簡單的案件,只要用心去做,也是要費點心思氣力的。如果存心對付糊弄,當然省心省力。可是吃虧的是你這個委托人當事人。這里再給你出一招,看他做你的案子,有沒有代理詞、辯護詞,是不是認真推敲,字斟句酌,是不是對你和對方所提出的證據上了心。來這里轉轉的,都是高手,目不識丁的人也不會上網不是?如果連您都看不上眼,光吹有什么用?有的在法庭上口若懸河、侃侃而談,可是書記員根本就沒記在庭審筆錄上——恐怕也記不下來,或者人家明白這是在忽悠你的用不著記。而如果律師有代理詞、辯護詞,他記不記無所謂:這些材料是必須入卷的,你的觀點律師的觀點留下了歷史記錄。好的代理詞、辯護詞,即使法院沒有采納,他也是佩服的,在以后的上訴、申訴中是有作用的。
還有的人找律師,先問他的案件有幾分勝算。老實告訴你,凡是拍胸脯的,多半是存心忽悠你的。打官司和打仗差不多,有理不一定能說明白,有理不一定有證據,有理也許碰上比你更有理的,何況還有其他諸多因素在內呢。所以我說打官司那就得看值不值,能不打還是不打,實在躲不開就得打,盡人事拼力一搏。至于勝負那都是爭取的,哪有房檐掉餡餅的好事?哪有毫無懸念的戰爭?如果真是毫無懸念的官司,我勸你根本不用找律師,自己去就行了。能打過別人還找什么幫手?那不是白花錢嗎?
再有就是在委托時看他的手續是不是正規。比如有沒有委托手續,特別是律師事務所給法院的正式函件。有的根本不拿函件,上了法庭,就不報他是律師了,法官就要問他的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了等等。真正的律師是不應當問這些東西的。有的法官在法庭上不問你的代理人這些問題時,你就要小心了——他們的確很是熟悉,甚至很可能有某種默契——你找的是法律工作者而不是律師。
總結起來就是:委托前多了解——是不是真律師,做過什么案子;委托時看是不是有正規手續;委托后多觀察,對你和對方的證據是不是上心,他的代理詞、辯護詞是不是準備了,開庭后交不交給法庭,最好你也老實不客氣地拿來看看。
當然,高招不僅這些,這只是我知道的點點滴滴。更多的高招,只能等更高的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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