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貿易 |
|
|
律師教您打官司:行政訴訟指南 |
作者:石家莊律師編輯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dl735.cn
時間:2009/11/29 19:21:00 |
行政訴訟指南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一條規定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可以提起行政訴 訟: (一) 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 服的; (二) 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 者不予答復的; (五) 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 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 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 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注: 行政訴訟法還明文規定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 (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也可以以復議機關為被告,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
如何提起行政訴訟
如何提起行政訴訟,即如何進行“民告官”? 一、 認為自已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訴。 不能對抽象的行政為提出起訴。 注: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針對具體個人(或單位等)作出的行政行為(處罰 決定、拘留決定等等)抽象行為是指具有普通約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二、 注意復議前置的情況 對某些具體行政行為不服, 法律規定必須要先向作出該行為的機關的上級機關提出 復議請求, 不服復議決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有些行政行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院起訴。具體可參看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 三、 注意訴訟時效 行政訴訟法規定了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 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的時效方面的規定主 要有以下四項: 1、向復議機關申請復議的,……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 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 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是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 此外,提起行政訴訟還要符合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即:原告主 體要合格; 要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 法院提出,要向人民法院遞交書面起訴狀。 也可以以復議機關為被告,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
管轄規定
級別管轄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一般的行政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案件: (一)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 (二)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 訟的案件; (三)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地域管轄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不動產 提起的行政訴訟, 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 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附帶談一下“應當告誰” 的問題,這里主要涉及經復議的案件 復議機關維持了原決定, 應以原作出決定的機關為被告。復議機關改變了原決定, 也可以以復議機關為被告,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
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 (1)雙方都有申請回避權; (2)原告在庭審中向法庭提出訴訟請求,被告有權承認或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 (3)經允許,雙方均可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員發問; (4)進行辯論; (5)作最后陳述; (6)有權查閱和補正本庭庭審筆錄。 義務 (1)必須正確行使法律規定的訴訟權利,不得濫用; (2)有接受人民法院傳喚按時到庭參加訴訟的義務; (3)有遵守法庭秩序,服從法庭指揮和按法庭程序進行訴訟的義務; (4)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庭審活動。
--------------------------------------------------------------------------------
舉證責任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行政訴 訟法除了上述同民事訴訟相同的“誰主張誰舉證”這一規定外,還根據行政訴訟的特點, 采取了加重被告(也就是行政機關)舉證責任的作法,具體體現在第三十二條上: 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 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 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另外還規定: 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 也就是說,行 政機關不能在行政訴訟開始后, 再去收集本應在行政行為作出之前應該作的收集必要證 據以作出行政決定的工作。
--------------------------------------------------------------------------------
判決類型
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經過審理,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 持。 (二)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 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 、主要證據不足的; 2 、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3 、違反法定程序的; 4 、超越職權的; 5 、濫用職權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四) 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作為對上述第(二) 項的補充,行訴法又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 政行為的, 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 為。
--------------------------------------------------------------------------------
賠償請求
行政訴訟不同于民事、 經濟訴訟,一般解決的是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不 涉及經濟賠償。 但是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 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行政訴訟法規定也有權請求賠償。 一般對此類案件以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形式提出。如果是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 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請求賠償適用調解。
--------------------------------------------------------------------------------
有關執行方面規定
在訴訟期間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停止執行? 在行政訴訟期間, 一般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 體行政行為的執行: (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 的損失, 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 在行政裁決生效后,如何執行?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如果不自覺履行,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執行的三種情況: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 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2、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賠償金,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帳戶內 劃撥; (二) 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 元的罰款; (三) 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人事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 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造知人民法院; (四) 拒不履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 人員的刑事責任。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 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
上一篇:北海女律師被殺案宣判 殺妻分尸兇手被判死刑
下一篇:民事訴訟指南
|
|
在線咨詢 |
|
聯系我們 |
電話: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號:373036737
郵箱:373036737@qq.com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