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名牌訴寧波奧特萊斯侵權 法院認定不正當競爭判賠5萬
2010年04月22日08:48 來源:《人民法院報》
今天,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國際著名奢侈品牌古喬古希股份公司(GUCCIO GUCCI S.P.A.)訴寧波奧特萊斯購物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被告擅自使用原告“GUCCI”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萬元。
2009年10月28日,以經營皮革、服裝等商品而著稱的意大利企業(yè)古喬古希公司以被告寧波奧特萊斯購物有限公司侵犯其“GUCCI”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寧波中院提起訴訟,古喬古希公司認為被告未經其許可,擅自將與原告“GUCCI”商標相同的文字作為商鋪的字號在相同商品上突出使用,并用于廣告宣傳,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使用原告極具知名度的字號“GUCCI”,并在廣告宣傳中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鑒于被告尚未正式開業(yè)的事實及原告為調查、制止侵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等因素,綜合認定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萬元。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chuàng)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lián)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chuàng)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