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與海關總署關稅司的專家學者聯合撰文,就我國關稅征收中的幾個問題發表了看法。
一、我國關稅的財政地位 關稅收入歷來是各個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之一。當前,發達國家的關稅在財政方面的作用和地位明顯衰落,而很多發展中國家的關稅在本國財政中的地位和所占比例都比較高。我國關稅的財政收入中的地位相當重要,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關稅在財政收入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如,2003年海關稅收為3711.8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的17%,占中央財政收入的30%;2004年海關稅收為4474.05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的17%,占中央財政收入的30.05%;2005年的海關稅收超過5200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的16%,占中央財政收入的30.1%。
二、關稅稅率不斷降低但關稅收入卻大幅度增長 為履行我國加入WTO的承諾,我國的關稅稅率由2001年的16.4%,逐年降低至2005的9.9%,全國關稅收入卻由2001年的2492億元,逐年增加到2005年的5278.36億元。導致關稅稅率不斷降低而收入連續大幅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國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和外貿出口高速增長,為關稅收入提供了充足的稅源。二是實行科學征管與綜合治稅相結合,征管質量顯著提高。三是深入開展打擊走私專項活動收效明顯。四是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普遍提高。上述情況充分說明,中央提出的“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是正確可行的。我國加入WTO后應履行降低關稅的義務,但降低關稅不等于不要關稅。
三、目前我國關稅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是關稅稅率在不同商品間的設置不均衡,落差較大,財政作用體現不充分,與調節作用不協調;二是關稅的減免缺少明確的法律規范,因人為因素導致了尺度不一和有失公平,且名目繁多,審批程序復雜,效率低下;三是關稅執法水平有待提高,在執法意識、公平意識、責任意識等方面,還有不少問題。
四、對我國關稅制度未來發展的建議 一是在功能上應向調節作用回歸,逐步減弱財政功能。既要服務于國家宏觀政策的需要,也要迎合世界各國關稅改革的潮流;二是應改革關稅制度比較單一的狀況,廣泛使用從價稅、從量稅、混合稅等,使稅制更加多樣化;三是進一步降低稅率,但同時應采取更有力、更靈活的國際貿易的應對措施,適應傾銷和反傾銷斗爭的需要;四是改變行政審批制度,實行適度的政策性減免,拓展法定減免稅、臨時減免稅的功能;五是加強與完善關稅立法,創新征管機制,增強法制理念,著重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素質和能力。 原載中國法學會編《要報》2006年第9期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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