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境外參展補貼的支持對象有哪些?
答:(1)稅務登記在所在地范圍內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擁有進出口經營資格或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且以一個企業的海關代碼為準課申報本辦法的參展補貼;(2)近兩年在外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3)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問:企業應如何注冊、申報境外參展補貼?
答:(1)對上年度海關統計出口額在15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通過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申報程序進行;(2)對上年度海關統計出口額在1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通過下列程序進行申報:在線注冊→計劃申報→資金撥付申請。
申報參展的企業須完成注冊登記后,在資金撥付申請期間,將相關材料報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當地外經貿、財政主管部門初審后20個工作日內報寧波市外經貿局。
問:企業申請撥付境外參展補貼需報送什么材料?
答:(1)相關憑證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對外貿易經營者資格證書、執行該項目人員的外方邀請函、護照簽證頁、勞動合同、境外參展展位費支付憑證(正本發票,要有明確的展位數、展會期間工作及布展效果照片);(2)如有必要,發文單位(或委托單位)可要求參展企業另行提供如下資料:國家有關部委批準參展的批復文件、支出外匯的銀行水單、境外展會組織單位出具的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
問: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支持對象有哪些?
答:(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擁有進出口經營權或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上年度海關統計出口額在1500萬美元以下;(2)近兩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務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3)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問: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支持哪些項目?補助標準如何確定?
答:支持項目為:境外參展、產品認證、服務外包企業認證。
境外參展傳統市場安一個標準展會最高不超過5000元,新興市場安一個標準展會最高不超過10000元;產品認證的檢驗檢測費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0元;服務外包企業認證最高不超過50萬元。境外參展攤位補貼與境外參展補貼標準不一致的,不足部分由財政和企業所在地財政承擔。
問:企業如何在網上注冊、申報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答:新注冊企業登錄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網站http://smeimdf.org,在網頁左下角“企業注冊”進入,注冊成功后,經各縣(市)區外經貿部門審核后,企業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申報。
問:企業何時可申報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答:申報時間:當年4月至5月為項目計劃申報期;當年9月至10月為項目計劃調整申報期;當年12月至次年1月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期。
(作者單位:寧波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