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廣西頻道 時間:2008-4-27 11:12:30
中國企業新聞網廣西頻道、今日信息報記者 黃家強
玻璃廠遭遇不測
廣西南寧市特種玻璃廠自從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拍賣部分財產后,該廠往日的興旺、輝煌已經不復存在。偌大的廠區是呈現出一派蕭條景象。該廠賴紅藝告訴記者:慘遭此遇,完全是法院委托的評估公司超低價評估造成的。
賴紅藝告訴記者:1989年該廠創辦,不到5年,就擁有資產總值4480萬元。經過十多年的打拼積累,不僅擁有了115畝工業用地,還建設了3萬平方米的廠房,添置了價值800多萬元的機器設備,資產總值高達1.2億元。該廠曾經是南寧市邕寧縣的利稅大戶,得到過自治區、南寧市、邕寧縣各級黨政領導的大力支持。1991—2002年間,平均年上交稅額150萬元。
隨著南寧市作為區域性大都市規劃的快速向南推進,該廠所在私營企業工業園,已經成為廣西最大的私營企業工業城,廠商云集的黃金寶地。該廠擁有的土地,1994年4月底的評估價值為637元/㎡,折合每畝42.47萬元,1996年3月的評估價值為693元/㎡,折合每畝46.20萬元,兩年半時間每畝增值3.37萬元。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企業創辦人黃盛夫婦怎么也想不到,事隔5年2002年2月7日,該廠價值1990多萬元的43畝土地使用權和價值“37.47”萬元的“固定資產”,竟然被南寧市中級法院作價256萬元,裁定抵償邕寧縣城關信用社272.68萬元的債務!
2006年10月底,該地段土地市場價格已經上漲到每畝60多萬元,又是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該廠擁有的63畝土地、3萬平方米的廠房和價值800多萬的機器設備,同樣以1600萬元、令人難以置信的超低價格拍賣了。其中土地變現價格僅為139.658元/㎡,折合每畝9.3萬元,不到市場價格的六分之一!
該廠方所以遭此不測,是源于兩家公司對該廠的同一塊地,兩家同樣具有合法資質的評估機構,在2001年的9月、10月分別進行評估,評估價格每畝竟然相差40多萬元!該廠兩塊超低價格的土地,最終卻莫名其妙的落到同一買受人—南寧國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手中。文號為(1999)南寧執字第217號的《民事裁定書》,制作日期卻在2002年2月7日,送達日期卻在2005年7月13日。1999年裁定書拖了兩年多的時間才下達,裁定書下達之后隔了3年5個月才送達被執行人!
賴紅藝女士向有關部門反映了一系列的問題,她一個部門一個部門、一級一級往上反映,最后到了北京,找到了國務院總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哭訴了玻璃廠財產遭受掠奪式執行的種種情況。
評估結果截然不同
2001年9月,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南寧市開元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南寧市特種玻璃廠43畝使用權及宗地內房產價格進行評估。評估結果:1、房地產總價319.53萬元(369.6元/㎡);2、拍賣底價255.63萬元。
價值1990萬元的43畝土地竟只評為300多萬,南寧市特種玻璃廠顯然不服,同年10月,玻璃廠委托邕寧縣地價評估事務所,對上述同一地塊再次進行評估。評估基準日:2001年10月18日,評估目的:土地抵押貸款。評估結果:1、基準地價:420元/㎡,合28萬元/畝。2、工業用地低價:693元/㎡,合46.20萬元/畝。3、宗地總價值:1990.54萬元。
兩份地塊面積相同、評估基準日接近,而委托人、估價機構、評估目的不同的估價報告,得出的評估地價竟然相差了1708.48萬元!平均每畝相差近40萬元,真是令人大跌眼鏡。
兩份估價報告,到底誰的結論比較公正準確?如此懸殊的評估地價,該信誰的?
邕寧縣地價評估事務所得出的評估地價,與自此前由邕寧縣管理局沿海經濟走廊開發區分局出具、并經貸款信用社確認的《抵押證明書》上的該宗地標定地價相等,顯然具有更高的可信度。
而由南寧市中級法院委托評估、以拍賣為目的作出的估價報告,地價低得出奇,而且在地價如此之低的情況下,拍賣底價還比房地產評估總價低了63.9萬元,令人信服程度大打折扣。2008年3月14日,記者對南寧市開元評估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采訪,該公司姓廖的副總經理招待記者。下面是記者的采訪記錄:
記者:2001年10月份公司受南寧市中院執行庭的委托,對南寧市特種玻璃廠進行資產評估?
廖:是有這么一回事。
記者:據南寧市特種玻璃廠廠長賴紅藝反映,你們的評估比起其他兩個具有資質評估公司的評估相差8-20倍。你們的評估明顯的偏低。記者也對當事人和其他的評估公司資料進行采訪調查,情況確實如此。請貴公司解釋為什么。
廖副總進入辦公室打了幾個電話,然后又查了一些相關資料,出來回答記者:我們的評估是根據當時的市場行情來評估的。當時的情況也有一些特殊。我們的是受南寧市中院的委托,考慮到當時評估的資產為了盡快的變現,也許評估值低了些。
記者:價值兩千萬的資產你們給評估成了245萬,也太低了吧。、
廖:我們的評估僅供法院參考,至于采納與否與我們沒有關系。
記者:而法院恰恰采納了你們的超低評估,導致了該企業的破產。面對記者的質疑,廖副總也不正面回答。最后只說由于時間長久,其他事情我無法回答你,你最好去找法院了解情況。
近日,記者深入南寧市特種玻璃廠所在范圍了解。南寧市蘇氏集團與玻璃廠處在正對面,1994年與南寧市特種玻璃廠一起征地,一起建設。他們同樣認為南寧市開元評估事務所的評估實在是低得離譜。一位副總說,當時征地和三通一平費用達10萬元一畝,到2001年評估盡管已過6年,但這時土地已增值達8倍之多。40多年的土地使用期,在2001年都已炒到40多萬元一畝。
益鏈關系終結了玻璃廠
1997年3月26日,南寧市特種玻璃廠為了擴大生產規模,向邕寧城市信用社借款250萬元,借款期限5個月,并用邕國用[1994]第02603003號土地使用權證項下的43畝土地做抵押。由邕寧縣土地管理局管沿海經濟走廊開發區分局出具的抵押證明書載明,該宗地的標定地價為1990.5385萬元,抵押期限至1999年3月26日。
由于種種原因,玻璃廠未能按時歸還信用社的貸款。至1998年12月23日止,玻璃廠共向信用社支付利息50.3873萬元,本金未還,截至1999年3月20日止,尚欠利息18.9364萬元。信用社將玻璃廠訴至南寧市中級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玻璃廠在1999年7月20日前,分三次還清信用社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以國邕用[1994]第02603003號土地使用權證項下土地優先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共3.7422萬元由玻璃廠承擔,隨債務一并付清。
到2002年1月,玻璃廠還是沒有籌到資金歸還債務,信用社對玻璃廠的困難表示理解,于2002年1月10日作出書面承諾:如南寧市特種玻璃廠匯款到我社開設的帳號,歸還貸款250萬元(注:沒有確定具體的歸還期限),我社將歸還其土地使用時間,也就是說,信用社并不希望以上述房地產抵償貸款,而是給玻璃廠留出一定的時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奇怪的是,當玻璃廠于2004年11月籌到資金,準備償還債務時,信用社卻以工作忙為由,不予辦理還款手續。這是什么原因?為什么信用社不履行承諾,拒絕玻璃廠用貨幣還債?
原來,玻璃廠的人并不知道,在此之前,上述房地產已于2002年2月7日,被南寧市中級法院裁定給邕寧城市信用社抵債了。
當有人告訴玻璃廠領導這個消息后,他們驚愕不已,迅速找到法院執行人員質問:上述房地產既然裁定給信用社抵債,為何事前事后不告知我廠,而且過去三年了,為什么不給我廠送達裁定書?
2004年4月17日,南寧市中級法院向邕寧縣國土局簽發《協助執行通知書》,同日即將該土地轉讓給南寧市國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并將土地用途由原來的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地,發給國田房地產土地開發有限公司土地證規劃許可證,而邕寧縣國土局在辦理該土地轉讓手續時并沒有進行公示。
賴紅藝回憶說,南寧市中院與評估公司兩次評估玻璃廠土地時,均沒有與玻璃廠核對評估財產的范圍,沒有列財產清單給玻璃廠確認。評估結果都是法院和評估公司背著財產所有人得出的。按照法律程序,評估財產必須經有關當事人確認,并經法院審查后才能提供財產清單給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而本案法院委托的兩評估過程,從來沒有經過玻璃廠對評估財產范圍的確認,因此在評估程序上是違法的。
第一次財產低價抵債,給玻璃廠不僅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而且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原來的投資者、合作者紛紛撤資離去,造成玻璃廠周轉資金告急。一個發展勢頭良好、興旺發達的企業,從此一步步走向破產。
評定的土地價格低得讓人不僅難以接受,簡直是叫人難以置信!
最后,法院以1600萬元的超低價格(其中土地價格每備僅為7萬多元),拍賣了上述房地產。令人感到蹊蹺的是,這次拍賣只有一個競買人(88號)參加舉牌,這個競買人“碰巧”又是南寧國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黃胭櫻女士。玻璃廠兩處房地產最后都被同一個人買受,這是巧合還是另有原因?
據玻璃廠的領導反映,南寧市中院執行人員,不顧玻璃廠資產足夠清償債務的實際情況,一定要將玻璃廠的整體資產,出賣給南寧市國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6年10月30日上午,南寧市中院委托廣西正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把玻璃廠的9000多萬元剩余資產,以1600萬元的低價進行拍賣。
賴紅藝回憶當時拍賣情況說:“當時我們在拍賣現場。9點25分,拍賣師接到一個電話后,在工商局人員未到場的情況下,急忙宣布拍賣開始。在拍賣師宣讀規則后,突然拍賣師和三名竟買人走出拍賣現場私下商議。幾分鐘后,拍賣繼續進行,可只有一個競買人參加舉牌,其他競買人竟然對如此低價財產不舉牌竟買,顯然有相互串通、暗箱操作的嫌疑。經我廠了解,至今竟買人尚未履行付款義務,我廠亦未收到南寧市中級法院的財產轉移的裁定。按照有關規定,拍賣成交后,一星期內竟買人就要交完錢的,現在竟買人分文未交,這是不是違法?”
玻璃廠總共有115畝土地,兩次拍賣去了106畝,地上建筑物也所剩無幾,一個好端端的民營企業,就這樣被終結了。
后記:就在記者發稿時,賴紅藝告訴記者,此事已引起中央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土資源部官員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案不僅是超低價拍賣土地的問題,因低價拍賣土地導致國家大量的土地出讓稅費流失,這才是問題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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