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幾年市場經濟浪潮的磨礪和沖洗,應該說,民營企業家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普遍增強,大家都能夠通過法律救濟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又不能不看到,企業家們現階段的法律意識還存有很大的被動性。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和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尤其是企業產權關系多元化、公司運營國際化之趨勢,法律風險指數在逐年攀升,企業家們的法律意識如果僅僅停滯在以 “救火”式的法律救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已是跟不上時代發展的要求了。從實際案例中可以看到,很多企業所遭到的侵害,或發生的糾紛,完全是可以事前預防,有的甚至是只要事前稍加注意就不會發生。 冷箭并不致命,但卻不可不防。所謂"牽一發而動全身",一支"冷箭"就可能讓本身治理有缺陷的企業陷于癱瘓。
冷箭一:公司高管職業風險加大 過去,如果是民企內部的高管犯了法,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但隨著民企越來越公眾化,特別是成為上市公司,那種你情我愿的私了也有可能違法。 因為相比過去的 《公司法》對公司高管的責任追究不夠明晰,新的 《公司法》不僅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規定了更為詳細的義務、責任,而且規定了具體可操作的責任追究方式,使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責任真正落到了實處。 根據新 《公司法》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違法執行職務后,輕則被罷免,重則有可能被法院判決向公司或股東承擔巨額賠償責任或者身陷囹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公司高管職位的光環和豐厚的工薪報酬就顯得輕于鴻毛了。
冷箭二:你的婚姻到底值多少錢 一次離婚或許可能毀掉一個企業。世界首富比爾·蓋茨和他夫人梅琳達就簽了財產協議,提出動議的人不是比爾夫婦中的某一方,而是微軟董事會,理由是“為了企業安全”。 財富在企業家的婚姻里絕不只是個金錢問題,民營企業家在承擔家庭責任的同時也承擔著社會責任。一旦婚姻家庭出現了危機,就必然會影響到企業的經營和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低效運作。婚前財產公證可以確保婚前個人財產的歸屬,避免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從一定程度上遏制以金錢、財產為籌碼的功利性婚姻。 另一個是實施婚后所得約定。這對確保夫妻經濟獨立和人格獨立,對公司的經營發展和社會公共利益也至關重要。
冷箭三:公司的錢就是自己的錢 對于民企,特別是具有濃厚家族意味的企業來說,老板們往往認為,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買車買房、出國旅游、擔保借貸等個人開銷悉數從公司支取,個人行為與公司行為混同。 這種行為在上市之前也許風險不大,最多只是股東之間會產生糾紛,但一旦公司上市,公司的錢就不是老板一家人的錢,而是公眾的錢了。如果老板們再從公司支取資金不走程序,不按規定披露信息,則有可能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資金、信息披露不實,誤導公眾,而遭遇調查和訴訟。 創維公司董事長在香港的遭遇就是這種風險的體現,值得所有民企老板們警惕。
冷箭四:合同風險損失難以彌補 現代社會,幾乎每一項交易背后都有合同法律關系的影子。而中國企業不大重視合同簽訂前的風險防范,往往在一單重要業務快要成交簽訂合同之時,才想起找律師 “隨便看看”。由于中國企業簽訂合同很輕率,也不存在董事會合同審批制度和總法律顧問把關制度,從而導致糾紛增多,矛盾出現后損失難以彌補。而且,中國企業往往愿意將法律顧問室設置為企業的內部機構,在組織結構上處于從屬和下屬機構,這就使得法律顧問的作用和地位大打折扣。遭遇合同詐騙之后再訴諸法律或請求律師幫助的案例并不少見。 一個很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01年,敘利亞外商馬樂旺未經浙江省外經貿廳審批,也未到省工商局登記注冊,在義烏設立辦事處并開展跨國貿易。在頭幾次采購商品過程中,馬樂旺很講“信用”,貨款結清很守時,大部分經營戶在以后交易中對他喪失了警惕。接著他就以 “錢未匯到”為由拖欠貨款,最后當欠款積累到一定程度并引起經營戶注意時,馬樂旺早已經出境逃之夭夭了。
冷箭五:以“私法”取代“公法” 出于某種原因,有些企業認為 《公司法》束手束腳,不利于企業運作。而企業內部的管理、股東之間的關系,只要大家相互協商一致,就可以制定獨立于《公司法》之外的內部章程和規則。這種妥協和規定,也許短時間內可以相安無事,但一旦出現紛爭,則不可能獲得法律的支持,只能按法律規定的執行。所以要先理清這些關系,不要因為一時的權宜之計埋下企業發展的定時炸彈。 北京某公司的章程就有這樣一條規定: “股東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必須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請,由董事會判斷是否同意其查閱財務會計報告。”正是這條規定引發一起涉嫌侵犯股東知情權的糾紛。 法院經過審理判定,股東的知情權是股東的法定權利,該權利不能以公司章程加以限制或剝奪。公司用公司章程對向股東提交財務會計報告的義務條款進行限制性規定,沒有法律依據。而依據 《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負有向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義務。
冷箭六:小心千萬不能違背憲法 《憲法》聽起來很抽象,其實距離企業非常近。企業經營不知不覺也會面臨 《憲法》難題,甚至會意想不到地作出違背 《憲法》的事情。 有一個案例:四川大學的一個大學生,畢業后向某公司求職,這家公司卻拿出一個自己的規定:身高1.65米以下的不予錄用,以此為由將這個大學生拒之門外。遭遇 “閉門羹”的大學生認為這家公司侵犯了他平等就業的權利,遂起訴這家公司身高歧視有違平等權,而且勝訴。這種先例在國外也不少。微軟公司的一個黑人職員工作多年總得不到提升,在被迫辭職后起訴微軟種族歧視,最后微軟不得不以賠償該職員損失將案子了結。 因此,了解 《憲法》及其變遷對于企業家防范法律風險至關重要。
冷箭七:合理避稅面臨重重暗礁 企業如何實現自身強大的創新能力和經濟活力? “合理避稅”或許可行。但是要 “合理避稅”也應認真咨詢法律專家。其實,從法律角度審視,現在市面上流行的 “合理避稅”或 “稅務籌劃”的做法并不一定經得起時間和法律考驗。 北京、上海、廣州查處的幾起涉稅大要案,幾乎每一個案件背后都有一些著名的跨國財務公司對其進行 “稅務籌劃”的影子。并不是所有的從財務角度所做的 “稅務籌劃”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腳。在 “稅務籌劃”的合法性認定上,咨詢律師的專業意見十分必要。
冷箭八:勞動爭議引發勞工糾紛 隨著法律對勞動者的保護逐漸加強,勞工問題可能在5——10年內成為熱點問題,比如珠三角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進行懲罰,沃爾瑪被迫設立工會都是這種表現。這點對于準備開拓海外市場的企業尤其重要。 該風險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有時勞動爭議還和商業秘密保護、反不正當競爭糾纏在一起。 所以,企業家一定要重視勞工權利的保護。對走出國門的企業來說,特別應注意避免勞工糾紛和民族情感糾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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