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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視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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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祖鴻:律師的悲哀與無奈 |
作者:石家莊趙麗娜律師編輯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dl735.cn
時間:2011/6/2 9:54:00 |
讀了謝志浩先生《律師的倫理與擔當》一文,深有感觸,很少看到如此激情精辟的論辯,佩服之至,忍不住也胡侃幾句。對執業律師,講責任、倫理及道德,是陽春白雪,很難引起共鳴。因為以業務收費為主要生活來源執業律師,刻骨銘心的卻是悲哀與無奈。
一 起點高,入行難。
無論是抱著維護法制拯救民眾高尚目的,還是想賺錢的生存目的,想進入律師行業的,方知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者,才準考資格證。而司考可謂歷經千辛萬苦,說是天下第一難都不為過,有幸取得資格證,以為獲得了金飯碗。然而,規定必須實習一年才能執業,且強制性的要辭去公職與解除原勞動合同,先斷其后路和生活來源。實習期間不能單獨從事任何律師業務,只能作為指導律師的跟班,碰到效益好的律師事務所,還可得到一定的生活費,差的還要求交一定的實習費,實習律師沒有任何生活來源,還要從家里拿生活費維持生計。
二 無奈、傍徨的實習
實習期間許多清規戒律要學習要遵守,當然是必要的。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還要進行各項考核,并進行不少于一個月的培訓,雖然作為實習律師沒有任何生活來源,培訓卻是拿執業證的先決條件,不得不籌措資金去學習。培訓,當然有助于律師執業基本的技能技巧的培養,在執業時方能得心應手,但大量的政治性學習和政治敏感性教育,使躊躇滿志,充滿為中國法治建設添磚加瓦理想實習律師,首次感到頭上懸著的高壓線。而且,實習期間所見所聞,指導律師在進行業務操作時,與公檢法打交道,與客戶與對手的智勇搏奕中,對其并非光明正大的手段與技巧,也感到迷茫。預示著自己將要步入不紅不黑的灰色之路。
三、為稻米謀的悲哀
到律師事務所應聘執業,條條框框很多,且受戶籍的限制,不是想到那就到那里執業的,無論到那里執業,福利待遇千差萬別,但都得為所創收。
誰都知道,一個律師的氣魄源于對法律的尊重,源于敢向一切挑戰的勇氣。然而,衣食足才能知禮義,不以成敗論英雄,而以收入論高低。你的理想抱負豪情壯志,在求溫飽、討價還價及爾虞我詐中消蝕,變得日益勢利與世故。再高明的律師如果不能創收,也會受到同行的歧視,公檢法的鄙視。當然,首當其沖決定其是否能生存,影響的是其生活質量,并形成惡性循環。越能創收,業務越好,收費越高,名利齊飛,反之亦然。可悲的初入行者,更在此惡性循環中艱難的求生存,變得像街頭小販與賣菜農婦。
四、業內競爭激烈。
報載“某行在重慶高院執行局執行案,標的數億元。局長烏小青人為設置障礙,久拖不決,目的是強迫銀行更換律師。當胡燕瑜(烏的情人)為該執行案的代理律師后,烏便在一個月內成功執行。”僅此一案,就得到代理費4000萬元。從另一側面看出,可見前后兩個律師競爭的激烈。
任何行業都無一例外的充滿競爭,遵循著“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律師業更是大魚吃小魚,小魚吃小蝦,大律師吃剩下的小律師吃,老律師吃剩下的年輕律師吃,初入行的只能等待殘羹冷炙。律師不擇手段,爭奪案源與客戶,利用一切可用之關系、勢力及后臺,無所不用其極。唯利是圖的律師,無心于專業領域的提升,造成嚴重的內耗和資源的浪費。在激烈的競爭中,總沒有常勝將軍,幾乎所有律師拼搏得一身傷痛,都有一把心酸淚。
五、律師業后臺軟弱
律師協會成立了多年,有名無實。律師權益保障,基本無所作為,其自治自律,任重而道遠。目前許多地方僅僅停留在樹立民辦形象,甚至為官斂財,機關裝修住房辦公室及消費都由律師協會付款。不僅與與司法行政密不可分,難具有獨立性,還時常充當御用殺手對付違反潛規則的律師,凡是有司看某律師不順眼,協會就會祭起行規大旗,實施懲罰。而律師合法權益受到外來的侵犯,特別是受到有司的高壓,如李莊案,律協不僅噤若寒蟬,反而在系統開展警示教育之類,要讓律師們對其口誅筆伐,深刻剖折,引以為戒,這無異于在傷口上灑鹽。任何行業協會的高度自治,都寄希望于法制的完善,文明的進步,律協亦然。
六、律師業無靠山。
律師業成立協會多年,但有名無實。雖然《律師法》“剝奪”了司法行政對律師直接掌控權力,但黨是領導一切的。其特殊的地位及對律協的控制---許多地方的會長由行政首長兼任,實際握著生殺大權。如經過一年多訴訟尚無結果的“安徽律師吊證案”。法院沒有定案前,司法廳就為律師行賄定了性,作出吊證的處罰。
司法行政沒有名義了對律師的財物掌控權,律師就倒成了沒娘的孩子。司法行政轉向培養“親兒子”,即大力發展法律服務所(中心)。只有從事法律工作者意向者無論身份地位學歷資歷(某地方甚至勞改釋放人員也成了法工,后被查處)都可發證,深諧劣幣驅逐良幣規律之道者,大力發展的“游擊隊員”對付“正規軍”,與律師爭奪市場,《律師證》與《法工證》在設計上大同小異,且在老百姓甚至商人官員眼里沒有本質區別。在市場相對封閉、搏奕不完全、法治不健全的今天,法工以其低門檻低素質低成本,往往成為競爭的優勝者,律師面對一個不按常規出牌對手,加上黑哨,及其后面的利益共同體協助,律師豈能不敗!
七、沒有合力,被各個擊破。
各種政治經濟勢力對律師的分化瓦解,讓律師成了互相攻擊槍手。各大利益集團都組成龐大的律師團,美其名曰:為了依法辦事。其實質是,所有的律師精英被收入囊中。這些精英律師們多么榮耀啊,名利雙收啊。許多精英律師們為此自鳴得意,在各種場所吹噓炫耀,以此為榮。殊不知,所謂智囊參謀無異于門客幕僚,從此就不再有獨立的法治精神、獨立的理性思維、及獨立的意志語言,“端別人的碗服人家管”,只能仰人鼻息,唯命是從,與豢養無異。職業道德倫理及責任感事業心,統統都會被名利拋到腦后。從人格意義上講,精英律師們更悲哀。
豢養者可謂一箭三雕,即收編了精英律師為其所用;收繳了有可能對其利益產生沖突的對手可能掌控的利器;更為重要的是利用律師的人脈資源,或為訴訟搞掮客,拉攏腐蝕司法人員,或者向直接向勾結權貴“以令諸侯”。京城的某些“大狀師”們為此名利雙收,并對于膽敢侵犯其聘請方無論是合法還是非法利益的挑戰者及代理律師,群起而攻之,利用其一切所能利用的資源打敗之,以取悅于人,獲得高額獎賞。主觀為生存客觀為百姓的小律師或非精英律師們,面對掌控話語權“定價權”的大律師,只能打掉了牙往肚里吞。
內部的沖突與爭斗是任何視律師行業為敵者,最希望看到的,他們完全可能無視律師整體勢力的存在。在政治層面多少有點影響力的精英律師被收編后,成了現行制度規則的既得利益者,不僅不為律師的權利而戰,甚至成了侵害律師權利的幫兇。小律師人微言輕,即使為權利保障叫破了天,也沒有人理你。外部的打壓與內部的無序爭斗,是律師不能形成合力,無法與任何勢力抗衡,在法治建設中無一席之地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八、面對全方位攻擊,難于獨善其身
對律師的攻擊不僅來自內部,更多的來自對律師天生反感的官員們及司法機關,認為律師只會挑詞架訟,幫壞人說話,影響大局 影響穩定,妨礙一個地方宏偉藍圖的實現,妨礙案件偵、控、審的進程。律師為了生存,只能委曲求全,往往陷入“男的陪醉女的陪睡”無奈境地,如“重慶十佳女律師胡燕瑜被曝為涉黑官員情婦”。只要你還想執業,在那里都直不起腰來。
利用律師作撈錢分贓的擋箭牌者,如重慶玉鑒所主任侯杰就因為一樁律師費250萬元的刑事案件,因查明向警方官員行賄分贓而翻了船。他們威逼利誘律師與其狼狽為奸,踐踏法制,坑害國家或他人,一旦暴露,一概歸罪于律師,加上媒體的炒作及百姓片面指責,律師便成的過街老鼠。
重慶一位法律界人士透露,“有些律師可以幫犯罪人操作減輕犯罪情節、減少判刑期限和改變量刑罪名、縮短服刑期、保外就醫等,這樣的律師最受黑惡勢力青睞,一些黑老大也藉此不用坐牢,或者很快重出江湖。”實踐表明,律師特別是名律師極易被“金錢美女”的攻擊而被拉下水,成為黑惡勢力的幫兇。
最易讓律師受傷的攻擊者,是其委托人及家屬。官司勝訴了,常常因訴訟艱難而得不償失,不會感激律師;官司輸了,更會遷怒于律師。特別是刑案,既有法律上原罪與陷阱,更有委托人的反戈一擊。若利益沖突,必會明哲保身,丟卒保車,一旦有司鼓動威嚇或配合有司,則控訴律師立功保命,律師便成了替罪羊。李莊案就是最好的例子,明槍易躲,暗箭難防。無論是精英律師還是小律師,無不時刻“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以其說是戴著荊棘王冠匡扶正義,不如說是戴著枷鎖跳芭蕾舞。律師們,表面很風光,其實很悲哀很無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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