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 中財網 [摘要] 在房產買賣中,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房地產中介應當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房源信息、銷售價格并表明收取傭金,即按房產成交價格的3%到5%提取傭金。 在房產買賣中,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房地產中介應當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房源信息、銷售價格并表明收取傭金,即按房產成交價格的3%到5%提取傭金。但現實中,中介往往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購房者和售房者很難了解到真實的出售價格,差價則由不法中介賺得。 一類是利用購(租)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識缺乏,一房多賣(租),騙取"訂金"或卷款逃跑。事實上,我國《合同法》中規定,確定買賣的只有定金,一旦買賣未成交,損失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要兩倍定金作為賠償,而"訂金"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受害的購房者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或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另一類是利用房地產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牟取暴利。例如在房產買賣中,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房地產中介應當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房源信息、銷售價格并表明收取傭金,即按房產成交價格的3%到5%提取傭金。但現實中,中介往往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購房者和售房者很難了解到真實的出售價格,差價則由不法中介賺得。
類似的手段還有"陰陽合同":如明明房屋成交是70萬元,中介公司卻要求客戶在簽訂的合同中寫成50萬元。很多購房者認為這樣做可以少交稅款,往往同意中介公司的勸說,卻不知道其中隱藏著風險。事實上,政府部門所看到和所審核的合同都是按規定填寫的原價買賣合同,因此只承認原價合同。買賣雙方一旦因為補充合同發生糾紛,就很難裁定。如果雙方是口頭約定,進行現金交易,那風險就會更大。所以購房者一定要遵循正常法律程序,才能保護自己的利益。
更嚴重的是,一些中介公司挪用客戶的資金進行牟利。據了解,目前中介公司參與房產交易時,一般都是要求購房者在合同簽訂的3天內,將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的兩到三成)打入指定銀行賬戶,進行資金監管。等到國土房管部門登記,合同生效后,中介公司才會把房款付給賣方。由于目前沒有嚴格的法律限制,購房款在中介公司賬戶上的停留時間短則一個月,長則半年或更久。由于鋪面多、業務量大,加上缺乏監管,一些不法房地產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時間差,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挪用這些資金,用于炒房、炒股,或開設門店,追求短期利潤。
對于很多中介公司而言,他們挪用客戶資金的做法,實際上相當于"小銀行",開設的門店就等于銀行的營業網點。門店越多,吸納的房款就越多,可以騰挪的空間就越大。因此一些中介公司熱衷于"超常規發展",開設的分公司、門店很多,但交易量卻很少,其原因就在于中介公司"醉翁之意不在酒"。
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火爆,積淀在中介公司的房款很多,因此他們拆補挪用資金窟窿比較容易,一般不容易出現問題,但這也不能排除一些公司因為經營不善而引發糾紛。更可怕的是,一旦樓市整體下滑,資金鏈條發生斷裂,中介公司的挪用行為將引爆巨大的金融風險。當前,國家正在進行房地產宏觀調控,這種情況不能不加以提防。租房8大攻略
第一,如果是房東,最好不要讓中介公司全權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權代理(實際上是轉租)的房屋。
第二,避免交訂金,房客一旦交了訂金就十分被動,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寫進合同。
第三,衛生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誰來交,要與物業或業主核實。
第四,房客收房時要仔細,將房屋設施破損的情況寫進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時扣押金。
第五,任何口頭協議都盡量落實在正式合同中。
第六,如果中介公司拒絕履行責任,房客要事先做好取證準備,如錄音、錄像等。
第七,切記不能丟失押金憑證或將其給中介公司。
第八,要看好合同中關于晚交房租的滯納金是如何收取的,不能聽信可以晚交房租的口頭承諾,否則中介公司可能依照合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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