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一、直 接 費
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一)直接工程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⑴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⑵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⑶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⑷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⑸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⑴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⑵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⑶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⑷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包括: 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⑸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藥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臺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工作臺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木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 (7)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二)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
包括內容:
1. 環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 文明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4.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筑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5.夜間施工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攤銷及照明用電等費用。 6.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9.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10.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采取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二、間接費
由規費、企業管理費組成。
(一)規費:是指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簡稱規費)。包括:
1.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污費。 2.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 3.社會保障費 ⑴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⑵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⑶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4. 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 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是指按照建筑法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筑安裝施工人員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
(二)企業管理費:是指建筑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費用。
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2.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帳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于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 5.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6.勞動保險費:是指由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 7.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 8.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9.財產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 10.財務費: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11.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2.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等。
三.利潤
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
四.稅金
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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