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售房面積如何計算
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有住宅樓房,一律按建筑面積計算實際售價。建筑面積包括:使用面積、結構面積、陽臺面積以及按比例分攤的共用建筑面積。具體規(guī)定如下 :
一、 房改試點期間按照原市房地局(市房政安[89]第30號)通知,各單位出售公有住宅樓房的建筑面積和合使用面積,由各、縣房客局測繪隊(組)負責實際測量。每套樓房的建筑面積按下列公式計算:
每套樓房的使用面積×(本幢樓房總建筑面積-凹陽臺面積-應扣除面積)÷本幢樓每套樓房的使用面積之和
1. 每套樓房的使用面積指每套樓房內(nèi)可使用的面積,包括居室、門廳、走道、廚房、廁所、衛(wèi)生間、儲藏室、立式壁櫥等。
2. 凹凸陽臺均按實際測量計算建筑面積。(售價按規(guī)定進行折扣)
3. 計算整幢樓的總建筑面積時,應將電梯間、電梯工休息室、配電室、高壓水泵房、設備層、地下室、樓內(nèi)的供暖鍋爐房的建筑面積扣除。
二、 1992年7月本市房改全面推開,為簡化售房手續(xù),市房改辦和原市房地局(京房管字[1992]第480號)通知規(guī)定,自1992年10月15日起出售公有住宅樓房的建筑面積,根據(jù)(91)首規(guī)辦字第134號《關于在住宅設計中采用“使用面積系數(shù)”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樓房住宅“使用面積為住宅建筑面積的0.75”換算系數(shù)測算。即每套樓房住宅的建筑面積按住宅套內(nèi)使用面積(不包括陽臺使用面積)乘1.333計算。
住宅套內(nèi)使用面積的概念及其計算:
1. 套內(nèi)使用面積是指每套住宅戶門以內(nèi)除墻體厚度外全部凈面積的總和。其中包括臥室、起居室、過廳、過道、廚房、廁所、衛(wèi)生間、儲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陽臺和吊柜。陽臺按實際測驗量計算建筑面積。
2. 躍層住宅中的戶內(nèi)樓梯按自然層數(shù)的總和計入使用面積。
3. 不包含在結構面積內(nèi)的煙囪、通風道、管道井均入使用面積。
4. 內(nèi)墻面裝修厚度均計入使用面積。
三、 為適應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加強和平共處改善房改售房發(fā)證工作,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手續(xù),加快辦理房改售房登記發(fā)證工作的通知》(京國土房屋權字[2000]第96號)規(guī)定,“對于售房面積,由單位自測解決,不再進行復核。”
四、 陽如、獨戶使用的平臺、復式住宅的閣樓計算出售價格時按規(guī)定打折。
1. 全封閉陽臺(凹凸)按房改售價的70%計價;
2. 未封閉陽臺(凹凸)按房改售價的50%計價;
3. 獨戶使用的平臺比照陽臺計價辦法,按房改售價的30%計價;
4. 復式住宅閣樓,按其實際條件綜合評定折扣系數(shù),但不得低于房改售價的70%.
五、 關于陽臺、獨戶使用平臺、復式住宅的閣樓如何核定職工住房面積。
國力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管房改字[2000]130號)中規(guī)定,陽臺均按建筑面積的5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復式結構的閣樓按建筑面積的7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獨立使用的平臺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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