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清所在物業管理費的使用范圍和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房屋維修基金與物業管理費的使用范圍的界定十分重要,特別是在小修、中修、大修等區分上難以嚴格界定的情況下,對兩者使用范圍進行區分顯得十分困難。當前主要依靠主管部門以文件的形式加以區分。因此,業主特別是業主委員會需要了解首先有關區分的法規。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無論是包干制還是酬金制,對于物業管理費的使用范圍特別是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使用范圍一定要在服務合同中有具體的規定。只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對房屋設備設施維修、綠化管理、清潔衛生、保安等標準、質量的規定,才能確定業主每月所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用中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的使用范圍。
(2)認真分析物業服務合同條款
根據以上分析,不難看出,重視物業管理條款對物業管理費和維修基金使用范圍的約定以及使用審批程序的約定十分重要。
由于每個小區都有各自的特點,物業服務合同都不完全相同,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對每月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用,物業公司作哪方面的支出,要有比較全面的了解。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的日常維修、更新的范圍、標準和實施程序等事項。當前,社會上對物業服務合同的作用普遍認識不清,物業管理合同成了擺設,業主甚至業主委員會對合同一無所知。這對業主和業主委員會極為不利。
在日常管理中,業主、業主委員會要聽取和重視專業人員的意見,確保業主的維修基金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使用,防止維修基金的挪用或亂用。
(3)關注自己每筆維修基金的支出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條例第六條規定,業主有權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條規定,由業主大會履行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大會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的收支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渡虾J猩唐纷≌S修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或者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每月與開戶銀行核對維修基金帳目,并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
業主對公布的維修基金帳目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提供有關的費用清單、發票原件和按戶分攤費用清單進行核對。
開戶銀行應當每月向業主委員會發送維修基金帳戶對帳單,每年向全體業主發送維修基金分戶對帳單。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可以向開戶銀行查詢其帳戶或者分戶帳的情況。
根據以上規定,業主如果對每筆的維修基金的數額有意見,可以向業委會提出要求審核,得出一個公正的、讓業主滿意的答案。
(4)關注小區停車費、廣告費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性收入的去向國務院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上海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業主委員會許可他人利用住宅共用部位設置廣告等經營性設施而收取的費用,應當存入維修基金帳戶,歸該幢住宅的業主共同所有,并設立單獨帳目,專項用于該幢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業主委員會許可他人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停放車輛、設置廣告等經營性設施而收取的費用,應當存入維修基金帳戶,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并設立單獨帳目,專項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
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次籌集資金總額的30%時,業主大會應當就再次籌集方案作出決定,業主應當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分期籌集的,業主應當在3年內交納完畢。再次籌集的維修資金余額,不得少于首期維修資金中購房人交納的數額。
業主不能以“我不知道維修基金用在何處”為由拒絕續交維修基金。業主對維修資金的使用有疑問時只能依據有關規定行使有關監督權利,而不能拒絕執行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小組關于續籌維修資金的有關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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