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指引] 《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填寫《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審批表》,并向貸款人提交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貸款人認可部門出具的借款人經濟收入或償債能力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和抵押物估價證明; (五)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六)以儲蓄存款作為自籌資金的,需提供銀行存款憑證; (七)以住房公積金作為自籌資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批準動用公積金存款的證明; (八)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交通銀行個人住房擔保貸款辦法(試行)》 第八條 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向本行提交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申請書及下列基本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3.購房合同或契約的正本。 第十一條 本行在借款人支付購房首期付款,并辦理購房合同或契約公證手續和抵押物財產保險手續后,與借款人簽訂所購住房借款合同。根據情況,本行可要求借款人辦理以財產保證、人身保險和信用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綜合保險。有關購房合同或契約(正本)、支付購房款的全部付款憑證和保險單(原件)交由本行保管。 第十二條 借款人應向本行提交有關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保證的書面意見和保證人的資信證明。借款人所購住房為期房的,還需向本行提交房地產商提供的“回購擔保”,直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
《中國農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 貸款申請。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行提出貸款書面申請,填寫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申請表并如實向經辦行提供下列資料: (一)借款人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并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及婚姻狀況證明; (二)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三)借款人家庭財產和穩定收入的證明(包括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個人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銀行存單、不動產證明、有價證券等); (四)抵押物權屬證明、質物清單或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如以第三方財產或共有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需提供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六)使用組合貸款的,需持有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公積金存款余額及貸款額度的證明; (七)經辦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辦法》 第十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應填寫《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借款申請書》,并向貸款行提交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二、借款人償還能力證明材料; 三、合法的購(建造、大修)房合同、協議或(和)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和質押權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貸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書; 五、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六、借款人用于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七、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中國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操作辦法》 第十一條 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應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申請書;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三)支付所購住房首期購房款的證明; (四)貸款人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經濟收入證明、納稅證明、銀行對賬單、銀行儲蓄簿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有效文件; (六)借款擔保的抵(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及抵押物估價文件; (七)保證人同意為其提供借款擔保的書面文件及其資信證明; (八)開發商證明借款人所購期房(多層住宅主體結構必須封頂、高層住宅必須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或尚未確權房屋的建設和銷售文件資料; (九)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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