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任某某向趙某借款10萬元,到期未還。趙某多次找任某某討要,均被任某某以沒錢還債為由推脫。2005年12月,任某某將自己所有的房產一處贈與周某某,雙方簽訂了贈與合同并辦理了公證手續。趙某獲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任某某有到期債務未償還,卻將自己所有的房產無償贈與他人,惡意逃避債務,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其贈與行為,并判決任某某清償欠款。趙某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任某某書寫的10萬元借據,同時提交了某公證機構出具的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文書的復印件,證明任某某和周某某在該處辦理了房屋贈與合同的公證手續。任某某未作出答辯。
第三人周某某答辯稱:自己與任某某雖然簽訂了房產贈與合同,但該處房產實際上是自己向任某某支付15萬元現金為代價的。名為贈與,實為購買。簽訂贈與合同并辦理房產贈與公證手續,目的是為了少交稅費。周某某提交了于2005年11月匯款10萬元給任某某的匯款單、任某某出具的收取周某某現金5萬元的收據。周某某稱自己對任某某和趙某之間存在到期債務的情況并不知情,該房屋買賣行為合法、有效,請求人民法院維護自己作為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駁回趙某的訴訟請求。
[關鍵證據]
贈與合同公證文書
[舉證指導]
本案涉及兩個法律關系,原告趙某與被告任某某之間的借款合同法律關系,被告任某某與第三人周某某之間的贈與合同法律關系。其中,贈與合同的有效性為本案的爭議焦點。
《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這里規定的是債權人的撤銷權。任某某如果無償轉讓財產,侵犯了債權人趙某的合法權益,趙某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贈與行為,并有權要求任某某清償到期債務。這就是債權人撤銷權之訴,是一種債權保全行為。
1.原告之本證
債權人提起撤銷權之訴,首先應當舉證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到期債權債務,其次要舉證證明債務人有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或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本案原告趙某提供了原被告之間的10萬元借據,用以證明到期債權的存在;提供了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文書復印件,用以證明被告任某某有無償轉讓其財產的行為。對于借據及借款合同法律關系的真實性各方當事人都無異議,對于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文書復印件的真實性,通過法院查證也可以獲得確認,而對于贈與合同公證文書效力則產生了很大的爭執。
2.第三人之反證
針對原告趙某的主張,第三人提出其獲得被告的房屋不是無償,而是付出相應對價的,其與被告任某某之間名為房屋贈與關系實為房屋買賣關系。這里第三人的主張否定了原告主張的事實,應當提出相反證據。本案第三人周某某提供了2005年11月的lO萬元匯款單以及周某某出具的收取周某某現金5萬元的收據,以此證明其已付出了購房的對價。周某某提交的證據具有一定的真實可靠性,對其主張的事實是有證明力的。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為了少交房產買賣過戶稅費,通過贈與公證過戶,以此規避法律,達到省錢的目的。 本案的關鍵就在于趙某提交的贈與合同的公證文書和周某某提交的上述證據都有一定的證明力,而且證明的是相反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當事人雙方的證據進行審查判斷,認定案件事實呢?
《證據規定》第77條規定:“人民法院就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則認定:(1)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2)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3)原始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傳來證據;(4)直接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間接證據;(5)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證人證言!鄙鲜鲆幎ù_立的就是民事訴訟證據中的最佳證據規則。所謂最佳證據規則,是指在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都有證明力且在不同證據證明相反事實的情況下,對有關各個證據的證明力大小進行確定的規則,即如何確定哪一個證據為最佳證據的規則。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經過公證的書證的證明力大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對證據證明力大小的判斷,應當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考察:(1)首先判斷該證據是否具備了形式上的證明力,即判斷該證明材料本身的真實性,這是決定證據是否具有證明力的前提。一份證明材料不具備形式上的證明力,則該份證明材料就不具備作為訴訟證據的資格。(2)判斷證據的實質證明力,即該份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內容與待證事實之間是否具有關聯性,能否證明待證事實。
針對本案的本證與反證,從形式上看,趙某提交的贈與合同的公證文書,是公證機關依法制作的,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在訴訟中,屬于公文書,法官可以直接推定它為真實的,不需要當事人舉證證明;而周某某出具的上述證據則屬于私文書,顯然不具備這種效力;從實質上看,趙某提交的贈與合同的公證文書直接證明了任某某與周某某之間的房屋贈與關系,屬于直接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間存在較強的關聯性;而周某某提交的上述證據雖然能夠相互印證,對其主張的事實具有一定的證明力,但都屬于間接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間沒有直接的關聯,因而在實質證明力上也低于趙某提交的證據。
因此,趙某的證據屬于最佳證據,證明力較大,應當予以認定。趙某主張的任某某將房產無償贈與周某某的事實成立。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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