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拆遷法律問題解答 拆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資企業的非居住房屋如何補償? 按本市有關國家建設征地的財物補償標準執行。
宅基地范圍內副業棚舍、附屬物如何補償?有否標準? 宅基地上的副業棚舍和其他附屬物,按本市有關國家建設征地財物補償標準規定補償。補償標準是根據國土資源部的有關規定和參照建設工程分類的預算定額標準并結合本市的市場供求綜合因素確定的,其中分為農田基礎設施、非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畜禽類、水產品(養殖業)、種植業、苗木花卉等類別,對未列入補償標準范圍的產業或物品,則采取雙方協商補償。 實施征地拆遷,房屋補償以什么標準計戶?是不是以戶口簿為拆遷補償的依據? 戶口簿不是房屋拆遷補償計戶的依據。進行拆遷補償的憑證為: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無房地產權證的,以農村宅基地使用證計戶;房地產權證和宅基地使用證都沒有的,以建房批準文件計戶。
農村私宅拆遷怎樣補償? 農村私宅拆遷分兩種情況。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 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的形式是什么? 根據《上海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拆遷房屋補償安置若干規定》,房屋拆遷補償有貨幣補償和易地新建房屋兩種形式。
農村宅基地動拆遷的過渡費單價是多少? 拆遷征用集體所有土地居住房屋以期房調換的,拆遷當事人雙方應當在協議中約定臨時安置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拆遷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8元計算。每戶每月低于600元,按600元發放。具體條款可以在本網站上查閱《關于發布本市征用集體土地居住房屋拆遷補助費標準的通知》滬價商(2002)024號。 同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應如何補償? 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111號)執行;被征用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上海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拆遷房屋補償安置若干規定》(13號文)執行。 征地拆遷房屋面積如何認定? 以房地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建房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包括哪些內容? 1)房屋拆遷四至范圍、總戶數、總建筑面積(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分別單列) 2)非居住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3)拆遷農民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4)互換產權商品住房坐落、市場單價 5)土地使用權單價 6)拆遷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價格補貼金額(含易地新建村民住房) 7)符合易地新建村民住房條件的新建房屋的土地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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